“成,我去让我爹准备一下。”玲玉蹭蹭就跑掉了。
兰花不是买的是学文从山里给挖的,知道妹妹喜欢养个花草,只要是他认识的,都给挖回来,也不嫌弃麻烦,还托村里关系好的后生,谁看见了给挖回来,给人家钱人也不要,一个村的就算知道可以卖钱人家也是先给自己村交好的,宁可不卖都可以,学文在村里的人缘还是挺好的,交好朋友挺多,都愿意给他帮忙出力,也不要钱,李母就给人送点吃喝啥的表示谢意。
据说这株兰花十分珍贵,是白墨兰,在山里发现的学文就给弄了回来,当时许叔就欢喜的跟什么似得,再不许别人多碰一下,费了不少心栽种的。
“我爹说明儿早就能弄好,让您放心,说小苗也长得可好了,不耽误你自己留两盆。”玲玉高兴的说着。
“你爹没生气吧,那盆兰花他可费了不少心呢。”巧兰吐吐舌头。
“没生气,也没舍不得,他说了养花就是为了这个时候的,既然是文人知道爱惜,应该错不了。”玲玉笑了笑。
“那不会糟蹋,县太爷是有文化的人,有专人打理呢。”巧兰懂得许叔的一份爱花之心,害怕别人糟蹋了自己的花。
“我也是这么说的,我爹才高兴了起来。”玲玉吐吐舌头。
“去看看虎子哥回来没?”巧兰这才笑道。
“嗯,我去看看。”
巧兰打点好明日要上门的礼物这才放下心来,想着明日能见到惠兰了,也十分期待的,也有日子没见着他们了。
没一会传虎回来了,“今儿大人家的丫鬟来了么?”
“来了,邀请我去喝茶跟蕙兰玩一会。”巧兰帮传虎拿了家常衣服换下来。
“嗯,明儿让许叔送你去,只管玩就行别担心。礼物准备了什么?”传呼问道。
“我选了三样,一个是咱家的上等茶叶,一个是狼毫笔是送给蕙兰的,另一样是我大哥从山里采回来的白墨兰,文人雅士最爱兰花,这个应该不会出错才对。”巧兰如实相告,也是征询他的意见,不求出彩也不能给丈夫拖后腿吧。
“嗯,选的不错,没问题,就送这些吧.明儿戴上两样首饰出门,你那首饰也该戴上才对,买了那么多也不见你戴,主要也是这地方小了,又有马家这样的邻居也是让你为难了。”传虎说到最后颇有点不痛快,他喜欢让巧兰戴这些,似乎这样可以表现他的一份心意,他辛苦挣钱不就是为了让老婆和家人过得好么。
“谁说我没戴呢,我不是见天带着珍珠发饰到处跑么。我嫂子也不过是戴的银首饰,还是我哥挣了钱才买的,我都那么多了换着戴都得戴不完呢。我明儿把你给我定做的南珠首饰戴上,再选一样我头上的这个常戴的搭配上就刚好,不然显得太刻意了。”巧兰笑着说道。
“嗯,你喜欢就好,我还是觉得你戴珍珠的更好看,等以后有了机会我再去给你淘弄些南珠东珠回来,我觉得南珠比东珠还要好看些。”传虎换了衣裳洗了个脸笑着和她絮叨。
“当然南珠好了,南珠多贵啊,宫里的娘娘也为了能得一件南珠的赏赐而争抢呢,我有一套已经非常骄傲了。”巧兰还是非常喜欢珍珠的,因为光泽不会太过刺目,戴上简单大方温润,带上它去很多场合都不会落价。
“嗯,不怕咱们经常出海,弄一点也不是难事。”传虎都没当回事,机会不合适不然再给媳妇弄一些回来做首饰。这个珍珠不如金子可以反复炸了戴,时日长了会不好了,也怨不得兰子舍不得经常换着戴,估计是害怕损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