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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1章 他年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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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是在这命悬一线之际,我脑海里火星一闪,双手再度翻腾,在腰下掏了一阵,博尽最后一丝气力,只听“哧”一声,又是一阵荧白血液飞溅——溅在我手上,竟然有些灼烫!

终于,缠在我身上的巨尾慢慢松开,我一阵剧烈的咳嗽,迅速刨开尾巴,从梼杌身下钻出来,逃至三步之外,大口喘着粗气。

梼杌已经再无声息,料来,已然死去。

它的尾巴上,深深插着我的匕首——欧阳赠于我的御赐匕首,梼杌这积蓄死前最后气力的缠尾,只能一鼓作气展开攻击,万不得松懈泄气,此刻,只要有外人在身边,或许用根棍子重击它的尾巴,它也会松开。而若无外人,且我又实在找不到任何再行攻击的手段来让其“泄气”,估计,今天我便要胸腔肺腑具碎,陪它葬身于此了。但幸运的是,它那一缠尾,没缠住我的手——关键是,我腰间还有一柄匕首。

此刻,我才觉全身剧烈酸痛,双脚发颤,几欲倒下。

再次确定梼杌已死,我走上前拔出我给它的致命一剑——穿心而过的巨阙,以及我的匕首。这只有着极阳之体的上古神兽,浑身上下都是宝,它的皮,定然是做猬甲衣的绝好材质,而它的毛发、包括内脏,甚至肉身,都是宝物,在道家和玄门各有其用,而我只对它的血液有兴趣,先待我将叶姣仪唤醒再说。

我爬进那副巨大的石匣——看这石匣打造方整,方圆有度,定然是专门有人打造的,我甚是怪异,难道,乃是羊氏雷櫜族人专门为梼杌量身打造了这副石匣子,供梼杌休憩居住?就见叶姣仪依然紧闭双目,但呼吸已经均匀。料来她是惊吓过度,而且可能是反复受了惊吓,这也真是难为她一个千金小姐了。只是,她的上衣已经被梼杌拔光,凝脂玉肤,双峰诱人,不由让我一阵心思荡漾,而她的下身,也已经被梼杌褪到了一半,蕾丝花边内衣一遮私处。神秘三角若隐若现,再一望她精致娇媚的脸蛋——老实说,这是足以让任何一个男子情迷意乱的美少女,我一抹脸,轻吁一声,赶紧将她裤子套好,免得她醒过来以为我在趁人之危。却在我刚刚将她的文胸套上她的玉葡酥峰之时,就听她一身轻唤:“方隐!方隐,是你吗?我知道是你!是你吗?”

我一愣。却见她犹自双目紧闭,便答道:“姣仪,是我,安全了。我扶你出去。”

“方隐!”她再次一声高呼,人却已醒过来,盯着我,却是泪眼婆娑。我刚想说“你醒了”,她却撑了起来,一把将我脖子抱住。紧紧地抱住,大哭起来,“方隐!你真的救我来了,我就知道是你,只有你能救我,只有你能保护我!”

“没事了,丫头!”我捋了捋她的头发,“跟着我出来,你吃苦了吧!你想玩刺激的,这一次可够刺激了!这只怪兽,不仅想吃你,估计还想对你图谋不轨,怎么样,你在博士论文里写进一个‘对人类女性身体充满**的史前怪兽’,我想,这一定会震惊考古界和全世界。”

“方隐!”她再次娇柔一叫,把我的脖子搂的更紧,她胸前两坨肉此刻圆滚滚地擂在我胸前,不由让人出气不赢,但我似有发现,她这阵拥抱“变味”了,“我喜欢你,一直在暗恋你,只有你能给我安全感,我好喜欢你、爱你!你跟我走好吗?跟我到美国去,你不用再这么辛苦地到处爬山涉水,我在美国有好大一处庄园,我们远走美国好吗?”

却不知为何,我心下一阵酸楚,一个美女对自己表白爱慕,任世间谁等男子都会沾沾自喜,我也不例外,何况她还是豪门千金,当然,这只是男人本性。我酸楚的是,我的一生,已经在世间遇到了那么多那么好的红颜知己,却终是无缘,我唯有婉谢她们的爱意,最起码,我不能再像辜负欧阳那般,因为我无法隐藏我在心底对杜冰婵的爱——我不能再伤害我身边的这些女子。

我轻轻从她手间挣脱出来,笑道:“叶大公主,我不是个好男人,不值得你爱哦,何况,你知道,我已经有……”我却没说出来,一摇头道:“好了,咱们得尽快离开这里,你快穿好衣服!”

“是杜冰婵是吧?”叶姣仪撅起樱桃小嘴望着我,“她比我好看,还是比我有钱?爹哋在临终前给了我百分之二的叶氏股权,我的亲哥哥还是叶家的掌门人,你算算看,我的身家比她差多少?方隐,你跟我走,我们隐居天涯,环游世界,你何必还这么辛苦要命地到处跑?我的零用钱都够我们周游全球了。”

我站起身来,摇了摇头,神色木讷:“这与钱何干?关键是,方隐我要是不辛苦地四处奔跑,估计,你们谁也看不上我。丫头,你爱的是此刻你眼前的方隐,这个时刻与鬼邪孽煞打交道的小神棍;我要是入归红尘繁华,终有一天,你就会厌恶那个秃发大肚腩、成日花天酒地的方隐……无论如何,丫头,你是我的朱雀佳人,天生丽质,娇媚万端,要说我从未对你心动过,那是骗人的,但是,姣仪,缘分往往就是这么奇妙,我们离得近,即便我曾经天天与你住在一起,我们都未尝牵过手。但无论与婵儿相隔天涯海角,我却对她朝思暮想。与其无缘而痛苦,不如有心放手去成全,对么?何不将曾经我们认为的美好,都珍藏在内心深处,多年以后,再去细细品味,对家人朋友说:看,我曾经爱过那个人。甚至在更多年以后,再慢慢回忆,对自己说:我们曾经携手走过。

“姣仪,就让方隐曾在世俗里奔波穿行的这些最美好瞬间定格在你内心深处吧,即便我们无缘相守,我也不愿让你看到多年后的我,已是两鬓苍苍,肚腹下垂,人老色衰……就让在多年后,更多年后。你和家人在庄园里欢享天伦时,你能从杯中纷溅的红酒浪花里,看到多年前,一个名叫方隐的有些邪邪的年轻神棍,在乡村算命,在都市破煞,在山林挖墓,在洞穴斩妖……他衣着虽然齐整,但泥沙灰尘漫身;他精修边幅,但发型早被阴风吹乱。他虽然也喷一瓶五百美金的香水。但仍然掩不住他从墓地里钻出来的一身腐臭;他虽然爱笑,却大多数时间保持肃然。他其实也好色,但却是有色心没色胆。他或许很有型很有魅力,但他留给大多数人的,只是一个背影。他不值得你们去爱,因为他只爱一个女子;但他值得你们永远信赖和珍惜,因为,他不贪你们的钱,不爱你们的美色。他只为一个天地良心及眼皮下的公平仁义……”

说到这里,我不由一声长叹,人生,就是如此境遇纷繁。造化万千,往往让人顾此失彼,捡了前路的珍贵,却只能与后路的美好失之交臂。与未至的缘分擦肩而过。但人生,不能得到的,才是最美的;唯有残缺的遗憾。才是刻骨铭心的美好。叶姣仪一定会失去我,但在多年以后,当她想起那位曾在群山峻岭中的洞穴里一脸泥浆、救她脱险的方隐,自会泪如雨下;而我,如果终将失去杜冰婵,那么,一定会在多年以后某个夜晚,当星群漫天,烟花遍野之际,想起那些曾和她经历过的如梦似幻的时光,定已热泪盈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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