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你就先这样开吧!我和杨辩研究过了,到年底的时候给你封个几十万的大红包,省得你小子兜里面要是有钱了,钱都往外直蹦,到时候先给家里买个房子,要是自己高兴,也可以自己买个自己的私家车。”邓哲看到传宝脸有些涨红起来,连忙把他和杨辩的想法和传宝说了出来。
“还有,等过了这段时间,等公司都上了正轨以后,看看你要是想当个什么地方的经理了,就给你安排个省或大城市的一把手经理,关键是看你小子有没有挑战一下的能力了。”
邓哲看到传宝的嘴巴一直大张着没有合起来,就知道自己说的事情吧传宝惊呆了,毕竟传宝从小到大连十万块钱都没有见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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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胜离开了农村那些破烂的房子,心里的激动简直用言语难以表达。俺终于进城打工了,从此我也是一个城市人了。他在心里使劲地呐喊着。
可是到了地方,却和他想象中的生活不一样了,没有多少文化的他被安排到了工地当力工。
他住的地方,在他眼里,是一个破旧到极点的地方,甚至连他们家的猪圈都赶不上。肮脏的地上堆着厚厚的一层破碎的塑料袋,踩在上面软软的,就象他们村口那条土路刚被雨泡过一样。上面堆杂着一些其他的垃圾,一阵阵刺鼻的气味不停地散发出来。
不过,这种味道此刻闻在鼻子里也好象比家里的猪圈气味好上一百倍,因为在这里,他每个月能挣上八百块钱,这对于他这样自幼在农村长大的孩子来说无疑是一个天文数字。
每天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吃得比猪差,干得比驴多……
虽然很苦,但是,却很欣慰,每天想着自己挣到钱以后,回家抱着自己那漂亮的媳妇孟妮,哄着那可爱的小婷婷,刘胜就感到十分的开心。
朴实的农村汉子在工作了几个月以后,突然间变了,感觉到了城市的繁华,感觉到了城市里面的灯红酒绿,突然觉得,以前的那些年自己都白活了。
自从沾上赌博,自从在工友的诱惑开始找小姐就一发的不可收拾,什么老婆孩子的都感觉到了那种陌生和遥远。
迷失在灯红酒绿的城市之中,刘胜逐渐的学坏了,抽烟,喝花酒,在外面找小姐,很多很多的事情,让他彻底的想把自己融入到城市的罪恶之中。
赌博,这个东西让刘胜痴迷,那钞票就好象是流水一样的进入自己的腰包,曾几何时自己也能这样轻松的赚到这些钱了,面前黑土背朝天的生活已经完全地不适应他了。
刚刚开始的时候,刘胜在赌博当中赢了不少钱,但是,很快就进入了低潮,不但把打拼了好几个月赚到钱和自己家里的钱输光了,还背了一身的赌债。
他最终还是狠心地把自己农村的房子给偷偷卖掉了,孟妮和孩子他已经完全不考虑了,只要是自己能够好好的生活,只要是能够继续赌博,只要是能够有钱继续找小姐,什么老婆孩子的,那些都已经全部忘记了。
刘胜经过了几年的糜烂生活以后,傍到了一个还算有钱的富婆,日子也算是稳定了下来。
可是,好景不长,这个富婆又有了新欢,虽然依靠着他那无赖地能力讨要到了一部分的钱财,但是,却也架不住他的挥霍,终于成为了一个不入流的地痞流氓。
刘胜今天在把身上钱都输光了以后,路过孟妮的饺子馆的时候,他在不经意间发现了孟妮的身影,在听到饭店的服务员喊孟妮为老板娘,他顿时就愣住了。
自己的老婆在江城居然开了一个饭店,而且是相当火的那种,他的心思突然就开始活络了起来。
以前和孟妮在一起生活的那些美好的日子他从新地又记忆了起来,这些个东西虽然对于他已经是一段遥远的记忆了。
他想到,那时候在乡下的日子虽然没有现在好,可是,却很是温馨幸福,老婆孩子热炕头,自己每天喝点小酒,打个小麻将什么的……
现在自己流落到如此的地步,而自己的媳妇却开起了这样的一个饭店。
他猛然间闪过这样一个念头,他想重新的和孟妮和好,虽然他脑海中只是为了孟妮现在的财产。
刘胜走进饭店以后看到了孟妮,看到孟妮是一如既往地漂亮,更是有了一种容光焕发的少妇的味道,比之前他和孟妮结婚的时候更盛一筹。
刘胜认出了孟妮,孟妮却没有认出眼前的这个人是刘胜,毕竟最近几年刘胜的日子过得不是很好,有点落魄,看上去和四十七八岁的中老年人一样。
刘胜看到孟妮没有认出他,心中一阵的恼火,更是对孟妮生起气来,居然连自己的丈夫都没有认出来,简直就是不可饶恕,他可没有想起自己抛弃妻子的事情,而只是想到了孟妮这个该死的女人是把他忘记了。
“孟妮啊?我是你老公刘胜啊!”刘胜看到孟妮在吧台中算账呢,连忙凑了过去,他开口就和孟妮把关系确定了下来,毕竟他觉得,两个人没有离婚,他还是孟妮的老公。
孟妮正在吧台里面算账呢,听到有人喊她的名字,一般情况下都是喊她孟老板或者是老板娘,从来也没有人这样的叫过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