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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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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此时正值十二月中间,但是,年轻女士们的户外的日常活动并没有被严寒天气所阻止。早上,爱玛动身前往海伯里村外一个贫穷生病的人家里做慈善拜访。

那座陋舍所在的巷子与本地虽不笔直却还宽阔的正街相垂直,我们所以提到这条巷子,是因为埃尔顿先生的砖舍正坐落在这里,经过几座比较简陋的房子后,在这条巷子大约四分子一英里的地方便是这位教区牧师陈旧不佳的宅第。房子的位置谈不上优越,与街道靠的不能再近了,不过,此时的房主使这宅子显得活泼而令人愉快,两位朋友从房子外面经过时,不能不减慢脚步,仔细观察。爱玛这样评论到:

“就是这儿。将来有一天,你和你的谜语册子会一起到这儿来。”

哈里特说:“啊!多美的家!多漂亮啊!那种黄色的窗帘是纳什小姐最崇拜的。”

“我现在不常走这条路,”爱玛边走边说,“不过,当时这里的东西非常诱人,我要逐渐熟悉哈伯里这个地带的树篱、大门、池塘和树桩。”

她发现,哈里特一辈子从来没到靠近牧师家的地方来过,所以她对这所房子极感兴趣。从外在表现和可能性考虑,爱玛只能将它与埃尔顿先生在她身上发现的机敏归入一类,认为那是爱情的证明。

“我真希望想出个计策,”她说。“不过我想不出什么进去的借口——我不能相哪个佣人打听他管家的情况,也没有我父亲带给他们的口信。”

她思索了一下,可是什么也想不出来。两人沉默几分钟后,哈里特再次开了口:

“伍德豪斯小姐。我真奇怪你为什么不结婚,也不计划结婚!你这么富有魅力!”

爱玛笑了,回答道:

“哈勒特,我有没有魅力都不足以诱使我结婚。我必须发现其它人是有能力的——至少得找到一个有能力的人才成。我不仅现在不打算结婚,而且我根本就很少有结婚的愿望。”

“啊!你这么说,可我不能相信。”

“要让我受到诱惑,除非见到某个比别人优越的多的人。你知道的,埃尔顿先生……”她镇定下来,“是根本不可能的。我根本不愿意看到这种人。我不会受到诱惑。我不能放弃将来更好的机会。假如我结婚,将来肯定后悔。”

“我的天哪!听一个女人这么说真是太奇怪了!”

“我可没有普通女人那种结婚的愿望。假如我恋爱,那也将是一种不同的情况!可我从来没有恋爱过,这不是我的方式,也不是我的本性。我认为我永远不会那样。没有爱情,假如我想改变现在的处境,我就是个傻瓜。幸亏我不想改变,我不要恋爱的过程,也不需要因此产生的重要地位,因为我相信,几乎没有多少结过婚的女人在他们丈夫的房子里拥有我在哈特费尔的宅子中的一半权威,我也绝对不会得到现在这样受到真正热爱的重要地位。在任何男人的眼睛里,我都不像在父亲的眼睛里这样永远处于第一位,永远都是正确的。”

“但是那会像贝茨小姐一样,最后变成个老小姐的。”

“哈里特,你描绘的那可是个可怕的景象,假如我认为我可能变成贝茨小姐的模样,那我明天就结婚。她是那么愚蠢,那么自得其乐,脸上挂着那样的微笑,说起话来喋喋不休,毫无高贵可言,一切都不讲究,喜欢把我周围的一切都讲个人听。不过,跟你说句悄悄活,我深信,除了不结婚之外,我跟她绝对不可能有任何相似之处。”

“不过,你仍然还变成个老处女的!那实在太可怕了!”

“哈里特,别在乎,我不会变成贫穷的老处女,只有贫穷才会使独身者受的公众的蔑视!一个独身女人如果收入微薄一定非常可笑,准会惹人讨厌,老处女!正好是少男少女的笑柄;不过一个富有的独身女人从来都受人尊敬,可以像任何人一样有理性,一样愉快。这种区别并不想世人乍一看那么明白,那么合情合理。因为微薄低收入有一种让人思维萎缩,脾气怪癖的倾向。那些几乎难以维持生活的人,不可避免的生活在非常有限的范围里,而且一般来说生活在社会底层,这种人自然没什么自由可言,心情也不可能好。不过,这些与贝茨小姐无涉。她的脾气太好,太愚蠢,根本不能跟我相提并论。伯过,总的来说,她既然既是独身,有相当贫穷,却能满足大家的欣赏品位。贫穷确实没有让她的思维萎缩。我真的相信,假如她有一个先令的话,她会把六个便士送人,人们谁也不怕他,那便是她了不起的魅力。”

“我的天哪!那么你打算怎么办呢?等到你老迈的时候做什么呢?”

“哈里特,假如我还算有自知之明的话,我要说,我的脑子活跃而忙碌,有的别多的独到见解,我看不出四五十岁怎么会比二十一岁时更缺少消遣内容。女人们的眼睛、双手和脑子常常从事的活动,到时候会像现在一样让我忙碌,或者根本不会发生什么重要变化。假如我减少绘画,我会增加阅读;假如我不搞音乐,我会从事织毯。至于说到感兴趣的目标,热爱的对象,那其实是自卑的症结所在,不结婚要避免的头号大敌正在与此。我不会有任何问题,我姐姐所有的孩子我都非常热爱,也是我关心体贴的。无论如何他们都足够我老年时施与各种情感了。他们数目多的足够寄托各种希望,带走种种焦虑。虽然我对不论那一个孩子的慈爱都不及对父亲的爱,不过这很适合我对于舒适的观念,它比热情愚昧更好。我的外甥和外甥女们!我要常常让一个外甥女守在我身边。”

“你认识贝茨小姐的外甥女吗?我知道你肯定见过她无数次,不过你跟她熟悉吗?”

“不错,熟悉的。她到海伯里来的时候,我们总是不得不正面相遇。顺便说说,有一个外甥女在身边,几乎能让人忘记骄傲自负。我的老天那!把奈特里一家人需要我耐住性子忍受的东西全加在一起,也不及简·费尔法克斯家的一半。一听简·费尔法克斯的名字就让人作呕。她写去的每封信都要读上四五遍。她对所有的朋友都要恭维个没完。假如她寄给姨妈一款胸衣图案,或者寄给外婆一双吊袜带,那么整整一个月大家都别想听她说别的内容。我愿意祝福简·费尔法克斯,不过她让我厌烦的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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