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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章 壮汉进了丽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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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此处,高夫子忍不住,又抽了一口凉气,王启年再次苦笑,“下官也是不得已,明知道这是圈套,却也不得不往里头跳……”说到此处,却是长叹一口气,指挥使骆思恭能躲,他却是无论如何都躲不掉啊!

“这……想那郑国蕃,也是读过圣贤书的,想必不会如此罢!”高夫子先安慰自己,为何?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国舅爷是唐三的恩主,唐三是他高夫子的恩主,若国舅爷倒了,大家都没好处。

只是,他想到当曰大兴县那个翩翩少年,顿时底气就不足了,郑乖官今年怕才十五岁罢!正是热血沸腾的时候,哪里有我这等养气的功夫……年轻人嘛!热血冲动,这并不算什么稀罕事儿,尤其这个年轻人手底下还有着无数的大军,还是刚刚自漠北打过鞑子,胸中滚烫热血激昂,一滴血滴在地上恐怕都能兹兹冒烟,无论如何,这都不是不可能的。

想到此处,高夫子顿时脑海中神识飞转,比上了考场做八股文章还要锵锵几分,心念电转之下,居然就被他想到了一个主意。

当下他破口就道:“服色等第,严谨僭越,违者,决五十七下,有司禁冶不严,从监察御史究治……”

王启年闻言一愣,这世上,如闻人奶奶那般妖孽人才毕竟罕见,眼珠子一转就能从自家脑袋犄角旮旯找出曾经读过的书上字里行间里头对自己有利的文字,而高夫子作为一个有功名在身的读书人,混的不怎么好,只好帮人代写讼状,也就是所谓的状师讼棍,后世叫做律师,当然了,在大明,状师不是什么好职业,大抵是读书人没钻谋到官绅行列里头,不得已之下为之。

正所谓,术业有专攻,王启年虽然是累世的锦衣世家出身,却也不可能熟读大明律法,尤其是朱元璋这个自诩恢复汉家衣冠的皇帝乃是泥腿子出身,他当初颁布的《皇明大诰》里头有不少,还是沿袭了元朝的一些律法,当然了,比起鞑清全部照抄大明律,只是把[明]字给挖掉换了个[清],那又强到天上去了。

高夫子所说,便是出自皇明大诰,事实上,属于已经不怎么使用的律法,当然了,在大明,没有废除这一说,当初闻人奶奶斗倒大兴县令,用的也是明大诰,这明大诰虽然已经不施行,但若谁犯下罪来,哪怕是砍头的罪过,只要家中藏得有一本明大诰,那也要按惯例罪减一等,杀头变流放。

这条律法的意思是说,每个职业所穿的衣服,要符合身份,不能僭越,不然的话,就要板子打屁股五十七下,而若是官员看见这等情况又没搭理,就可以说得上知法犯法,可以拿送有司追求。

前元是蒙古鞑子所立的朝廷,蒙古人打屁股那是司空寻常的,翻开元史,常常有宰相这等官儿,跟皇帝意见相左了,吵起来,拉出去打屁股,打完了,没事儿人一般,继续和皇帝商议国事,这是从草原上带来的野蛮习俗,后来就被明朝全盘继承下来了,骂人,打屁股,穿衣不妥,打屁股,不孝顺,打屁股,欠钱不还,打屁股,总之,各种各样的打屁股。

王启年到底是累世的锦衣卫家族出来的,虽然愣了愣神,却随即就明白了,要稳定局面,这似乎还真是个主意。

要知道,目前街面上虽然谣言纷起,但关键还在于商人罢市,老百姓买不着东西了,这能不出问题么,尤其又是京师这样儿的纯消费型城市,事实上,商人若罢市超过半个月,到时候连朝廷也得妥协,这是有前科的,成化年间就出过这样的事儿,正德年也有小规模的罢市出现过,最后的结果都是朝廷无可奈何对商人阶层妥协。

此时大明朝的风俗是[家无担石之储,耻穿布素],甭管什么身份什么人,有钱的时时刻刻穿绸缎,没钱的逢年过节也要穿绸缎,商人们有钱,更是要穿绸缎,可是,大明朝的律法,却又限制商人穿绫罗绸缎,[本用布绢而用绫丝绸纱罗,严惩不贷],[服色等第,严谨僭越,违者,决五十七下,有司禁冶不严,从监察御史究治]……商人们那么有钱,可能真的遵守么?明朝开国初期,朱元璋那么大的杀姓,都有商人敢于僭制穿绫罗绸缎,何况这已经是明季,商人们谁还买朝廷和皇上的账?商人们又有哪个不是穿绫罗绸缎的?

这个[耻穿布素],布和素,还是两回事,譬如大明说某某女子打扮漂亮,往往是[遍地撒金花的蜀锦裙],又或者是[杂色十二叠裙门,合色鞋],很显然前者是绫罗绸缎的有钱人家,后者则是普通家境但又爱美,要是再次,那就是[素布],也就是没染色的布,那非得穷到一定的地步才会穿,这就像是以前的郑乖官,身上穿个月白色儒衫,大抵家境好的往往穿道袍,差些的也得穿个青色儒衫,像是所谓月白色,就是明清小说里头的[元色],也就是没染色的素布,那真真是穷酸了,不是窘迫到一定的地步,大明人是耻穿布素的。

而大明办事,向来讲究一个师出有名,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连锦衣卫这样凶名赫赫的衙门,抓人都要刑部的驾帖,皇帝的圣旨若没内阁盖章就叫做矫诏,怎么可能胡搞一气呢!

当下王启年脸上顿时就露出一丝喜色来,这的确是一个安稳局面的好法子,律法没规定商人不许罢市,但是律法规定商人不许穿[绫丝绸纱罗],我师出有名,打你五[***]板,你要上访,要喊冤,对不起,我这个是太祖皇帝的皇明大诰,上哪儿都说得通,如此一来就师出有名了。

五[***]板打在人身上,任你精铁浇筑的汉子,也要打死了,何况还是锦衣卫的板子,那是好挨的么?不消五[***]板,锦衣卫刑侦高手手上,五板子都能要了你的小命儿。

唐三在旁边冲着高夫子一挑大拇指就赞道:“还是叔你这个主意妙……真真妙。”高夫子刚喊出来他还没太明白,不过他是个肯动脑子的泼皮,也是认得字的,仔细一寻思之下,就恍然大悟了,哦!原来如此,想来也是,那些商家,谁吃得消五[***]板子,不消我们张口,有眼色的,到时候乖乖地就开张做买卖了,若不然,就是活活被打死的下场。

王启年诚心就给高夫子拱了一礼,高夫子却是纹丝不动,生受了,别看王启年如今已经是千户,按说也是正五品的官了,可到底文贵武贱,高夫子再怎么说那也是有功名在身的,又给对方出了个好主意,自觉可以生受对方一礼。

两人都认为,市面上安定了,国舅爷就不会带兵入京了。

大明朝锦衣卫千户多的是,指挥使也不稀罕,但那些大多数是由勋戚们世袭来的位份,说白了就是挂个名头拿份俸禄,不干活的,连锦衣卫衙门的大门冲哪边开都不一定知道,而这实权千户,天下拢共十四个,这燕京城也就六个,如今王启年就是其中一个,尤其他还是亲自被叫进宫里头被当今万岁温言嘉勉点拨上来的,可谓一时间炙手可热的。

这种事情,他王启年王千户不来,谁来?

一个实权千户,手底下大抵有八百号左右的人,这点人,听起来不多,但实际上,在冷兵器时代的太平年间,这已经是一股不小的力量了。

只消举一例,明英宗在土木堡之变被释放后,被尊为太上皇,幽禁在南宫,景泰八年的时候,徐有贞、石亨、曹吉祥等人,亦不过是千把人发动宫变,请太上皇复位,史称夺门之变。

故此这八百人的人手,那是着实不少了,加上唐三这种原本街面上的大泼皮,实际人手足有上千人,原本王启年觉得锦衣卫直接出面怕是会把事情越搞越糟,反而坏了国舅爷的大事,但高夫子却是一言点醒梦中人,有太祖皇帝大诰,那还怕个甚,即便是天下士林纷扰,我师出有名,却也不惧。

他可是愁得头发都白了几根,这时候有了决断,那还有什么好犹豫的,当下,王启年急招手下,通通穿起锦衣,他自己更是穿上了万历亲赐的斗牛袍,这斗牛袍是朝廷赐予一品官职所着的官袍,不过明朝中后期,朝野以奢华为美,不像是明前期,官员不过前后两块禽兽补子,官员穿官袍,也相互攀比,你要是个五品翰林,不穿个三品袍色,都不好意思跟同僚打招呼。

像是这斗牛袍,非但前后有虬兽斗牛的补子,肩膀上也有,叫做斗牛过肩,如果一直延伸到袖子的,叫斗牛过肩妆花,精美繁复之极,虽然袍服整体是红色的,但穿在身上,那真真是威严之极(建议看看电视剧《大明王朝1566》,很多人说里头服装太华丽太假,但明朝中后期,官袍的确是很繁复精美的,不像是前期,朝廷就给发个补子,官员自己拿回家去往衣服上缝,片子虽然是5年前的,不过现在看来,依然精美)。

穿上斗牛,俨然便是一个威严的锦衣卫千户老爷,腰间再佩上一把倭滚刀,一股子杀气,顿时扑面而来。

这倭滚刀,说它是倭刀,它并非倭刀,乃是朝廷监造局打造,锦衣卫执行的任务,大抵都是在街头里巷,故此要重量轻,拔刀快,倭滚刀刀背前半截如剑,但并非两面开刃而只是单面开刃,后半截则开着两条血槽,这血槽顾名思义好像是放血用的,实际上却不是,主要是减轻重量,另外一个是因为刀锋破空会割破空气发出厉啸,很有威慑力。

这种刀通体连鞘,加起来也没两斤重,最是适合街头巷尾所用,它实际上就相当于后世警用左轮的意思,在街头巷尾短兵交接战中显然比大型武器好使。

一群武装到牙齿的锦衣卫就迈着整齐的步子出了衙门,有别的千户瞧了冷笑,自以为这是指挥使大人找的替死鬼,自然也有那些觉得扬眉吐气的,自从张居正张阁老开始,锦衣卫就没在燕京城这么嚣张出门的,顶多也就七八个相伴出门,还要担心被弹劾,哪儿如眼前这般,整齐、威严,不可一世,这才是天子亲军应该有的风光嘛!

流水般出了衙门,街上众人侧目,王启年却是目不斜视,引着人直往前去,一路上有些五城兵马司的人瞧见这阵容,吓得赶紧躲到一边。

五城兵马司听起来很威风,但实际上也就是街头巡捕的意思,尤其是若有人家家中着火,喊一声,兵马司的人必须赶紧过去灭火,要是家中下水道堵塞了,也喊五城兵马司,因为他们也管疏通沟渠,若不然就是失职,其实是比较脏苦累的活儿,跟锦衣卫不可同曰而语,瞧见这等威风的,自然羡慕嫉妒恨一股脑儿涌上心头。

王启年这一个千户的人马,有序上街,甚至他们都不需要割裂开去一家家商户威胁人家开门做买卖,只消寻那大头,一番整治下来,一传十十传百,杀鸡骇猴,到时候这街面上商人罢市,自然就迎刃而解了。

大抵商人,都是有联合的,天朝称之为[行],扶桑那边则叫[座],无非就是一个垄断,外人若非允许,也进不了这个行当,你再有钱,有香找不着庙那也没辙,你要不顾行业规则,自然也就会被行业封杀。

在天朝,乡土情份浓厚,凡事讲究亲不亲故乡人,这些行会大抵就会以某某会馆的名义出现,像是燕京城最多的商人是徽州的,那么,他们的老巢就是徽州会馆,这种情况,数百年后都没有改变,像是民国上海滩闻人虞洽卿,只消在宁波会馆一声号召,几十万宁波人都要听他的,可谓跺一跺脚地面要颤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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