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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女娲悟人族将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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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片茫茫的荒野之中,女娲独自漫步,四周寂静无声。满目的萧索与凄凉,落日的余晖还在苍茫的大地上做着最后的挣扎不愿离开,东方的天空中一轮弯弯的残月已经隐隐出现在天边。秋风吹过,早已经干枯的芦苇与暗黄的野草随风舞动,似乎在诉说着最后的一丝丝苟延残喘的生命。

地上躺着早已经死去的两个妖族的尸体,血已经流干了,尸体已经呈现出干枯褶皱,只有两只眼睛不愿意闭上。临死前不知道在看什么,是对于生的渴望,对于死的恐惧,还是对于争斗的懊悔,女娲不知道。

夕阳的最后一丝余晖终于落下,弯弯的残月在这黑暗的夜空中显得如此的不值一提。北极星,启明星,无数的星光在天河中闪闪发亮,不知为何却更加映衬黑夜的寒冷与凄凉。

早已经不历寒暑的女娲,不由自主的将双臂紧抱在怀中,仿佛这样能给她带来一丝温暖,一丝保护。“呜~”听不清是天狼啸月,还是远方的风已经要呼啸而过,只知道在这无尽的星空下,这个美丽的宫装女子,是那么的楚楚动人,凄凄惨惨。

可是宿命就是这样,女娲一如既往的向前走去,不曾停留,不曾驻足。走过两个妖族尸体的那一刹那,一种厌恶油然而生,第一次的,她开始厌恶自己的种族。

它为何如此的庞杂,它为何如此的凌乱,它为何如此的血腥,它为何如此……女娲在心里问自己,她一如既往没有答案,她困惑,她不解,随着时间的流逝,这种困惑早已经不是困惑了,女娲的心里渐渐有了另一个答案。

‘既然妖族如此的血腥,如此的暴力,如此的让人厌恶,那可不可以不要妖族了?这个想法一出现,就如同春天的野草般疯了一样的在女娲的心中生根,发芽,茁壮成长。不要妖族,那洪荒之中要什么呢?巫族,不,他们比妖族更加令人讨厌。他?她?还是它?不,他们都不行。

既然他们都不行,那我自己创造吧,创造一个种族,那将是一个爱好和平的种族。他们必将是这个洪荒最美丽的,最善良的,最真挚的,最诚实的,最友善的…他们必将会远离凶杀远离暴力。他们是有智慧的,富有创造力的,对我要赋予他们这些种种的优点,我要让他们成为洪荒最让人喜欢的种族。

他们要是什么样子的呢?高高的大大的?不好,那样像巫族了,一看就不漂亮。奇形怪状的?各有姿态?不,那样像妖族了,太庞杂。对啊,看着河边的倒影,就像她好啦!哈哈哈,对就像她,她是我啊,哈哈哈。

他们从开始就拥有像我一样的先天道体,这将为他们省去太多的麻烦了,对就这样。还有,还有,种族要有个名字啊,名字?名字?呃…先天道体即为人,每一个大能化形为先天道体之后都称之化为人形,这个种族就是人族。哈哈,人族…人族!

这个时候女娲就像是一个孩子一样,忘却了妖族,忘却了巫妖之战,忘却了伏羲,忘却了大道,甚至忘却了她自己。物我两忘,心合天道,她开始想她所想,做她所做,这一切所想所做的都是道,道是本心,道是万物。这个时候她悟道了,真正的悟道了。就在这思索间,在这创造间,女娲悟了。她在河边尝试着,一点一点的尝试着,这是泥土,这是水,活起来,捏起来。这是头,啊,不对太丑了,从来。这是腿,不,怎么不一样长,从来。这是手,额?怎么三根指头,从来。她不厌其烦的一次又一次的尝试着,失败着。累了就走一走,到下一个小河边在次尝试。可是每一次她都不满意,每一次她都要从新去捏,就这样一次又一次,她专心致志。修为不断攀升,二尸准圣巅峰,心境越发的平静,在也不起波澜。

方丈岛,长生子正在专心致志的炼丹,突然一直挂在腰间的葫芦藤发出异样的光芒,慢慢的竟然从冰冷变得炽热了,仿佛有重新获得了生命一样。

“嘭”一声巨响之后,琥珀琉璃,福禄寿全部来到竹楼外面悄悄的向里边看去。这件事简直不可思议,长生子炼丹也会炸炉?这洪荒世界除了老子以外,没有任何一个人敢说在炼丹当年比长生子更加老道,而且这次根本就不是什么很难的丹,怎么会炸炉了呢?他们心里奇怪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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