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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四零章 海岸杀人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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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四零章 海岸杀人狂

第二四零章 海岸杀人狂

在大半年之前,机关杀手一案中,赤色圣徒已经死了,并且克拉克#韦恩,也好悬被机关杀手干掉,再后来证实,那个女的,确实就是赤色圣徒,自己也参与了这个案子的全程调查。

肖恩想到这里,急忙往后翻了几页,发现共有三个死者的死亡手法,但是却都是一样的,全部是胸口被人成横竖两道,用利器开了一个十字架型的伤口。

但是,肖恩仔细观察照片和下面的法医介绍时,发现,原来这个案子,却是个模仿作案而已,而且,这个手法模仿的还是非常到位的,其余的一切几乎都是相似,但只有一点却和赤色圣徒本人不一样。

那就是,赤色圣徒杀害的那些人,致命伤是各种情况,但是那个留在胸口的十字架型伤口,却不是必须导致被爱人死亡的所在,这个伤口更像是某种标记。

而肖恩现在手头上的这份卷宗,里面无论是法医的检测,还是他自己通过照片的观察,那就是这个十字架型的伤口,才是致命所在!

肖恩立刻转向了卷宗最后的一个,也就是第三个案子的案发时间,一看,却是三日前。不行了!自己的足迹热感追踪挺不了这么长的时间。不过,肖恩并不只靠着这玩意。因此也没怎么在意。

看完卷宗的他,喝了一口茶,看着特丽莎,后者见他看完了,抬头问道:“有什么想法?”。

“模仿作案,而且手法还行,卷宗里,警方没有找到什么可以让人眼前一亮的线索!说明这家伙反侦查能力也不错,但是有一点,警方没有注意到。”。肖恩说道。

“哪一点?”。特丽莎皱眉看着肖恩问道。

“那就是这个家伙很可能住在里诺市的北部!”。肖恩说话的时候翻开了,卷宗的第一个死者照片,指着说道:“看到了吗,这个是当地警方发现的第一个死者,胸口的十字架画的多么漂亮,要知道,这种致命伤,需要很大的力量,所以凶手一定是个男性,而且绝对是个壮汉级人物,他几乎不管不顾的将死着的胸骨都弄折了。但是,你看这条纵向的伤痕,边缘在最上面的一段,左右各有两个小枝杈。而之后就没有了!”。

然后,肖恩将卷宗翻到第二个死者的照片,指着上面继续说道:“吃一堑长一智,从第二个开始,他的手法更专业了一些,枝杈不见了,可谓是一刀致命,并且是他将凶器捅进去之后,并不再着急给对方开膛了,而是等着对方完全无法再进行任何挣扎,然后才来了个十字架伤痕,你看,这个十字架画的就已经接近完美。”。

肖恩继续打开第三个死者的照片,扬了扬下颚,说道:“第三个手法就更厉害了,而且看到这个血衣了吗?是死者的,但是上面却迸溅上了血迹,而衣服背面却没有血迹,就说明死者在死的时候也是站立的,被人直接捅死,跟前两个死者也是一样,但是这个最后的死者,他衣服上面,也就是十字架伤痕的上面,看到这些成散状的血点了吗?这就说明,这个模仿者又吸取了一定的经验。他不想让死者的血,蹦的自己浑身都是。于是他在杀害第三个死者的时候,一定是穿着一件类似于雨衣的玩意,这样,一刀捅进死者的胸膛,巨大的血压喷涌而出,然后飞溅到模仿者的雨衣上,因为压力比较大,因此,经过反弹又迸溅了回去。才会造成血衣上方的这些,类似繁星般的血渍。”。

特丽莎点了点头说道:“分析的有道理,但是你说凶手住在里诺市的北部?”。

“是的!其实你也能推测出来,但你现在变懒了!”;肖恩笑着调侃了一句特丽莎,然后说道:“这个模仿者也是一次比一次强的家伙,因此突破点,我暂时发现的是他的第一次犯案,那些枝杈,就说明他经验不足,虽然勇气可嘉,但是始终无法否认他的经验很少,伤口只是追求深,;而第一次选择杀人,或者抢劫的这些罪犯,他们的潜意识中,在选择地点的时候,就会选择距离家中不是太远的地方。从而能够带来一些安全感;因此,我说,这家伙也只是一次比一次优秀的普通人罢了,并不是什么天生的杀手,所以我说,这个第一次犯案的地点附近,应该加大排查力度,并且同时应该在第三次犯案的案发地附近,寻找目击者!这个嫌疑人身高在……肖恩说到这里,看了看第三个死者的身体报告,然后用手比划了一下捅人的动作,这才说道:“一米八八,到一米九二之间,非常健壮,而且在案发当天应该随身带着,或者穿着一件类似于雨衣之类的衣服!反正能够避免血迹喷的自己全身都是,我暂时就看出这么多!”。

特丽莎笑了笑说道:“我就知道,当初带你来fbi是个正确的决定!”。说罢,她直接抄起了电话,给里诺市那面拨了过去。将肖恩说的这些疑犯的身体特征等等,安排给了当地的警方,最后说道:“一定要仔细排查,三天内,如果没什么进展,我们会派联邦探员过去!”。

等特丽莎放下了电话,说道:“先等消息吧!”。之后她又加了一句:“有点咨询侦探的意思了。”。

肖恩明白,这是长腿大妞夸自己呢,最最著名的咨询侦探,那就是福尔摩斯了,这个家伙只有在碰到真正高难度的时候,才会亲自出马,要不然基本就是听听案子的情况,直接给出自己的建议,这个案子基本也就破了!几乎不怎么用他到现场就能搞定。因此特丽莎说有点咨询侦探的意思了。

肖恩点燃一支雪茄,说道:“希望他们能够搞定!”。这倒不是肖恩比较懒,而是如果当地警方能够搞定,他们不愿意总是这样去参与。因为,fbi的一些探员,有时候跟当地警方总是会发生什么不和与不快。就是因fbi一到了当地,那当地的警方就会觉得,至于吗,我们没能力侦破啊?这么瞧不起人?所以fbi跟一些案发当地的警方,十次里,最起码得有六次以上,弄得关系比较不快。

所以肖恩就给特丽莎出了个注意,他深切的分析了当地警方,为什么会对fbi可能有偏见,那就是因为,我们也能够搞定,你们fbi多个jb!凭什么抢我们的案子?于是再配合的时候,不免就会出现一些问题。最起码绝大多数出现的矛盾,都是因为这样。

但这也无可厚非,本来嘛,我的辖区出现的问题,结果我正调查着呢,你刚来就说要接手,我就只能配合你,那显得我得多无能啊!这是人性的使然,谁都会这样想。

在分析完了这些的时候,肖恩就跟特丽莎建议,想要解决这些问题,我们不能逃避,但需要换个方式,比如说,在一些看起来比较简单的案子,就先不要派出探员直接全部接管了;

而是让对方将卷宗统统的传过来,然后自己等人给与建议!如果发现了什么警方没发现的东西,也可以先进行提示。这样如果警方再搞不定,那么派出探员接管时,就会有一个缓冲。如果对方直接将案子破了,反而也会感谢自己。就别说什么矛盾了。

特丽莎觉得这确实是一个好方法,但是难点就在于,如果不在第一时间派出探员,那是不是会耽误案子的侦破时间,如果真的浪费了时间,作案人员就可能会多伤一条人命。这都是有可能的,如果不解决这一点,那这个办法就不可能让马奇诺探长批下来。

肖恩当时早以准备好了,因此直接回答,这只是个辩证法的问题,我们看卷宗的时间,这是完全不会浪费时间的,因为你就算第一时间过去,也是要先了解案情才行!第二,你看完卷宗,立刻就会给出建议,而当地的警方,其实比你要熟悉当地的情况的多,有些问题解决起来,说不定比你派出的探员,解决的速度还要快!

他们之所以破不了案,是因为可能是某个方向没有找对,如果你在建议中,指明了这种方向,地头蛇干起活来,那速度绝对比你这个外来人还要快得多!因此根本不存在什么会耽误时间的问题,并且有很多时候,反而还节省时间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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