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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催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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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庆借着黑夜和阴影的掩护,潜行到了大楼下方。

悍匪人数有限,显然不可能把这样一座三十三层的大楼,控制得滴水不漏。

他们只牢牢把守住了大楼中的各处通行要道,以及各个要害部门。

连天台上的一个狙击组,主要关注的,也只是大楼正前方,那通往渡假山庄外部的通道。

这样的防御程度,加上悍匪们强大的战斗技能,对于大楼里的普通人们来说,已经能算得上密不透风。

可对于李庆来说,这还远远不够。

……

大楼背面的一座后门,一名蒙面悍匪,潜伏在门后的阴影里,身上的服装与阴暗的环境,几乎融为了一体。

悍匪隐蔽得很好,完美地利用了光线、环境以及人的心理盲区,把自己变成了视觉的死角。就算是一个训练有素的士兵,倘若没有长期潜伏战斗的实战经验,也很难发现他的存在。

至于酒店里的普通客人们,就更不可能发现他了。

如果哪个酒店里的客人,想从这里潜逃出去,那么等他来到门前时,那阴影中的悍匪,就会悄无声息地划断他的脖子,让他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而如果有人想从门外进来,那么也会第一时间,就暴露在他的视野中。

于是从这座后门进来的李庆,就暴露在了悍匪眼前。

看到灰头土脸、衣衫破烂,一副狼狈模样的李庆,这潜伏着的悍匪不由暗自嘲笑:“大楼里的人现在都在想着怎么逃出去,没想到居然还有傻瓜自投罗网主动走进来……呵,你这么傻,活着也没有意思,干脆去死算了。”

心里这么想着,悍匪放下枪,摸出了匕首,准备等李庆从他面前经过时,一刀抹断他的脖子。

在这个悍匪看来,对付眼前这个自投罗网的傻瓜,不值得浪费一颗子弹,用匕首就够了。

在这潜伏在阴影中的悍匪注视下,那剃了一个可笑光头的傻瓜,探头探脑地走了过来。很快,光头的傻瓜,就走到了悍匪身前。

悍匪暗笑着,等光头傻瓜又前行了一步,悍匪便悄无声息地自阴影中伸出了匕首,轻快而无声无息地将锋利的匕首,划向光头傻瓜的颈侧。

只要轻轻一下,就能割断他颈侧的动脉血管,然后就能尽情地欣赏鲜血在嘶嘶风声中远远飙射的美妙情景了。

但就在匕首即将触到光头傻瓜的脖颈时,那光头傻瓜,突然回过头,冲着悍匪森然一笑。

四目相对的那一刹,悍匪的瞳孔骤然收缩,眼中流露出难以置信的神情。

因为直到这一刻,这潜伏在阴影中的悍匪才发现,这个被他视作傻瓜的光头青年,赫然有着一双恐怖得不似人类的眼睛!

那双眼,没有眼白,通体漆黑。而在正常人瞳孔的位置,则闪烁着两点猩红的光芒!

这诡异而恐怖的情形,让这位身经百战、杀人如麻、心坚如铁的前海豹部队退役特种兵,也忍不住心神剧震,惊骇至极!

而就在这悍匪震惊得浑身一僵的刹那,被悍匪视作傻瓜的李庆,已经闪电般伸出了手。

一只手死死捂住悍匪的嘴,另一只手伸至悍匪脑后,重重握住他的后脑勺,然后前后两只手同时发力,轻轻一扭。

咔!

……

李庆将死掉的悍匪拖进楼梯拐角,剥下悍匪的黑色作战服,穿到了自己身上。

悍匪头上那个能把面目遮得严严实实,只露出双眼、嘴巴、鼻孔的面罩也被李庆脱了下来,翻了个面,套到自己头上。

想了想,他干脆把那悍匪的迷彩裤也脱了下来。

很快地,李庆便换上了一身新行头,看上去颇有了几分悍匪的风范。

李庆取下悍匪手中的匕首,放在眼前细细欣赏了一番。这把匕首,刃口锋利,刀身乌黯,狰狞内敛,正是著名的m9军用匕首。

满意地点了点头,李庆反握住匕首,脚步轻盈,无声无息地离开了杀人现场。

悍匪身上的枪,他一把都没有拿。

他只是在大一军训时开过几枪。而且开枪之前的装弹、上膛、开保险等等程序,还是教官亲自动手完成的。枪身也被铁丝牢牢固定住。

李庆当时只是听教官的口令上前,趴下,左手握住弹匣,右手扣住扳机,肩窝抵住枪托,眼睛一闭,手指一扣,就完成了整个过程。

所以,李庆根本就不会玩枪。而一个不会用枪的人,随便开枪的话,更可能造成悲剧。万一一梭子扫过去,敌人半个没打着,群众倒是被误伤一大片,那可就真成悲剧了。

比起火枪,李庆更信任冷兵器。

他那“骑士技巧”的天赋,赋予了他使用各种冷兵器的技能。匕首这种武器,当然也属于骑士技巧的掌握范畴。

在骑士技巧的天赋加持下,那把以前明明从来没有接触过的m9,一握进手里,便让李庆有种莫妙的熟悉感,像是已经用过它许多年,像是那匕首变成了他手臂的延伸。

这种能牢牢掌控的感觉,才是李庆想要的。在生死搏杀中,只有自己能熟练使用的武器,才是能发挥出战斗力的武器。

“苏苏和斯嘉丽现在会在哪里?”李庆站在安全通道外面的转角处,默默思忖:“是在房间里,还是在泡温泉?”

思索的同时,他好像不经意地一抬手,握着匕首随手那么一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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