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凤,把合同签了,我公司赞助你五千万参加选美,一切手续不用你办,自有我的秘书廖国乐去替你奔走。从明天开始,由廖秘书领化妆师、摄影师、司机带你游香港,拍些外景,送给组委会看看。呆会,你和伯母就入住镇中大厦,不要回去了,学学礼仪,看看资料。另外,你才高中毕业,学历是远远不够的,你必须到中文大学补习,还有,香港是写繁体字的,大赛上还要说英文。所以,你必须去中文大学补习,去中文大学的事情,我亲自去办。到时,你填写履历的时候,就可以写中文大学的学生,打打擦边球。”乌尚志看到阿凤这么漂亮,便决定泡定了阿凤,也决定力捧阿凤,以后公司就多了一棵摇钱树了。
他虽然不是娱乐圈的大老板,但是,也算是见多识广,知道阿凤仅凭漂亮的相貌是不可能胜出的,还要有学历、有气质。
不漂亮的女孩,经过包装,一样会变得漂亮。
而气质,则是天生的。
如果天生气质不够,就得后天培养。
想当女星,一定要有气质。
而要套牢阿凤,就得签合同。
廖国乐当即从皮包里拿出一份合同,递与阿凤。
合同全是繁体字。
阿凤傻眼了,简直就象看天书一样,看都看不出来什么意思?她从小在大陆长大,学的是简体字,写的是简体字,念的是简体字。
偶然,她也看过繁体字,可认识的繁体字并不多。
而这份合同,却是密密麻麻,写满了繁体字。
怎么签这份合同?
她低头看了几眼合同,心想:得请个老师来或是律师来才行,香港流行一切事情请律师办。
唉,可是,请律师花费很高,我没钱,怎么办?
哦,有了,打电话给“凌志聪”,看看他这个月的八千元工资花了没有。
如果他存下了八千元,或许能帮我请个律师看看这份合同有什么不妥。
艰难之时,她想到了陈冲。
当初,她向他要点路费来香港,没想到陈冲一下子就给她八千元。
陈冲在她心中的形象很大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