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舒服了……”
在冰冷寒夜里,淡淡的光辉散发出来的温度包裹脚掌,简直就跟泡温泉一样舒服。
不消片刻,脚趾头的伤开始渐渐愈合了起来,不过因为光元素太过于薄弱,所以恢复的速度很慢。
他只是感受了一会儿,便立马环首四顾,戒备四周。要是突然出现一个半魔人或者暗黑精灵,他就死翘翘了。
因为这里,并不是人类主宰的世界。
这里名叫幽冥大陆,是上万年前由逃离天界的大魔王所开辟的新大陆,恶魔才是这个世界的主。
幽冥大陆与所有大陆一样,都含有风、火、水、土等基础元素,也有变异元素,雷、冰、木。但是,唯一特殊的便是暗元素,因为存在暗元素才能凝聚出的嗜血恐怖的地狱与煞气逼人的魔域,也因此吸引了大量来自其他位面的暗黑种族和地狱亡灵,这里,也才会被命名为幽冥,也称为魔界。
这里,是强者为尊的世界,更是群魔乱舞的世界,人类就好像迷途的羔羊,误闯进这个危险的世界当中,发展了上万年,才拥有一席之地,不至于被当做圈养的食物。
只不过,作为一个拥有光元素的人,在这里却是罪恶的存在。因为,这里是与天界光明所对立的大陆,魔界!
倒是沈妙云发现自己拥有光元素之后挺高兴的,有个小伤小痛的,只要将光元素覆盖在上面,不一会儿就好了。不过这个秘密就连他最亲近的贝利亚叔叔都不知道,他不想告诉他,他害怕自己和别人不一样就被叔叔给抛弃掉,虽然到最后他还是被赶下山来了。
其实,他自己挺喜欢清静的山上的,上面环境优美,而且山上还有许多动物伙伴做朋友,让他感觉到温暖和安心,更重要的是,大山就像一个储藏食物的地方,他不必担心自己做工做得不好就会被饿死。
肚子咕噜咕的响了起来,摸了摸单薄的肚皮,他有些想家了……除了那个把他赶出来的叔叔。
突然,耳边传来踩碎雪地的咔咔声。
沈妙云吓得连忙将自己的光元素给收起来,飞快穿上冰冷的鞋子,然后埋头,睡觉!
“咔……咔……咔!”
冰雪地碎裂的声音越来越近,但是却听得出来,声音其实很轻。
不一会儿,他的脚边便多了一双脚,这双脚穿着一双华丽高贵的靴子,沈妙云忍不住心惊肉跳,难不成才这么一会儿就被抓住了?
被发现拥有火元素的人会被什么来着?
火刑?绞死?五马分尸?
忍不住打了个激灵,他还不想死呢!
正要抬起头来打量的时候,却发现脚边突然多了几颗金豆子。
金色的豆子嵌进浅浅的雪地里,像美丽的装饰品,格外的扎眼,刺痛他敏感的心。
他不是傻子,被人在路边扔钱他看到过,那是有钱人对乞丐的待遇。
接着,咔咔声远去,脚步渐行渐远。
沈妙云几乎想也不想,直接抓起地上的金豆子便追了上去!
手里,还握有一起抓起来的冰渣,和着紧握的指甲一同陷进肉里,格外的冰冷疼痛,这疼痛却让他逐渐冷静下来。
急匆匆的追上去,那人是个身穿银白色斗篷的人,和雪地一样冰冷,和月光一样皎洁。
“这位……”
因为斗篷将那人裹得严严实实,让他看不出性别,便直接跳过称呼,道:“阁下,你的东西掉了。”
他绝不承认自己是乞丐,这和他是孤儿出生无关,更和他的落魄无关!他,还不需要别人的怜悯!
斗篷人转过头来,眼神之中似乎带有些诧异,他看了看这个身上单薄,头发和肩膀已经被雪覆盖了大半的少年,摇了摇头:“这是给你的。”
声音听不出男女,只是那份包裹在里面的温柔,让人沉浸。
沈妙云递还给他,声音没有起伏的道:“谢谢你的好意,可我并不需要!”
斗篷人包裹得很严实,看不出性别,因为半张脸都被面巾给蒙住,只留下一双宝石蓝的大眼睛,一头金黄色的美丽长发笼罩在巨大的斗篷里,只看得到露出来的几丝发丝。斗篷人的眼睛看上去很清澈,像天上的星辰一样闪耀,即便曾经在酒馆帮工看过无数种族的沈妙云,也忍不住被这双眼睛吸引。
当然,这只是纯欣赏,对他来说,面前的不知性别的人除了眼睛漂亮以外,就跟他看着一颗萝卜桩子一样没有任何区别。不,还是有区别的,至少萝卜桩子能让自己填饱肚子。
听着少年的话,斗篷人再一次诧异,只是眼神之中包含的怜悯却暴露无遗:“大多数人都希望天上掉下金子来,而你已经得到了,竟然还不想要?给你的你便拿着,我看得出你已经饿了很久了。”
沈妙云的确很饿,因为坚持不用科里大叔的铜币,他已经有一天没吃饭了,只不过他的尊严不允许他屈服于饥饿,这关乎他的信仰。
他道:“我能靠我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所以,请你收回去吧。在我没有发怒之前。”
见着斗篷人一愣一愣的,沈妙云干脆拉过斗篷人的手,直接把金豆子放回他的手板心上。斗篷人的手小小的,暖暖的,但沈妙云却没有留恋。
“你已经拿好了。”像是害怕斗篷人后悔一般,他还确认了一遍。然后,在斗篷人不解的眼神中,转撒丫子奔跑离开,那样子生怕被斗篷人给追上似的。
看着他远去的背影,斗篷人的眼里充满了难以置信:“世人不都爱财富,名誉,权势,高位?**永无止境。但是,这个少年的眼神却干净得……”
他的眼神闪了闪,不禁自言自语:“我要找的东西,会是……”
随即又摇了摇头,仿佛嘲笑自己:“这不过是一个普通的人类罢了。怎么可能呢?”
看着少年倔强的背影,笑着摇了摇头,便转身离开了。
冬雪的夜,比任何时候都要长,但是也总有迎接黎明的时刻。
阳光洒在沈妙云疲累的脸颊上,总算驱走了席卷了他一夜的寒冷。
其实沈妙云长得很好看,甚至可以说非常俊俏,放在人堆里绝对是立马就被认出来的瓷娃娃。只不过因为过长的刘海挡住了他漂亮的五官,让人看着他总觉得有些阴沉,也就更不会去在意他的脸蛋。当然,没人照顾的孩子,对于自身的外表是没有任何常识和要求的。
要是把这张漂亮脸蛋给人看,说不定早就找到某种工作了。
不过,他没想到这么多,就目前来说,一碗热腾腾的香菇炖鸡面是他最奢望的东西,他觉得现在自己饿极了,已经头昏眼花了,就快饿出幻觉来了,再不吃点东西恐怕就要死了!因为没有任何人愿意收留他,很显然他在城里已经无法再呆下去,漫无目的的走了三天,走着走着,也不知道自己走到了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