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时间,对于待在家里的陆绎来说,很快就会过去。
为了确保自己能拿下那枚记忆结晶,他也只能去想其它办法,哪怕这事会让人有些不好意思。
……
晚上的院子里,在月光照耀下像是撒了一层柔光,抬头便是满头繁星,美不胜收。
站在凉亭下的陆绎却顾不上欣赏,用手机打着电话,十分高兴的样子。
足足聊了快十分钟的时间,这才挂断轻声道:“这次经验终于有着落了。”
约好了明天的行程,他特意睡了个早觉,好养精蓄锐以至于到时候能撑得住。
早上,七点多钟。
没依仗闹钟的力量,陆绎便早早醒了过来,简直比和女朋友约会还要积极。
熟练的将布丁从身上拿开,伸着懒腰向楼下走去。
本想到厨房简单弄点吃的,却不曾想刚打开堂屋门,就被吓了一跳,“卧槽,谁扔的东西?”
顺着陆绎的视线望去,一只灰色的肥兔孤零零躺在地上,毛发上沾染着血迹,不知道已经死了多久。
大晚上的,陆绎可不相信会有人往自己家扔兔子,最大可能是遭受到了什么凶猛动物的攻击。
弯腰捡起来仔细打量,发现身上并没有明显伤痕,反倒是有种软绵绵的手感,像从高空坠落摔死的一样。
心中不由得疑虑:“难道是核桃晚上猎杀的?”
考虑到核桃昨天才离开,顺便捕杀一只兔子送给自己倒也合理,毕竟光给它吃壮骨粉就很奢侈了。
想到这里陆绎也懒得在想,直接拿着这只兔子走到了厨房里,准备先收拾一下放进冰箱,等晚上回来烤着吃。
现在天气这么炎热,要是就这么放一天的话,估计都要发臭了。
不管如何食物可不能浪费。
忙活大半个小时,才算将整只兔子处理干净,并用调料腌制。
搞完这些时间已经不早了,顾不上吃早饭,和布丁一人一狗喝了点壮骨奶粉后,便匆匆推出他那辆电动车。
因为这次要去的地方是在临近的一个村庄,相距足有快十公里,本来他并不打算带上布丁,想让其待在家里看门。
奈何车子刚推到院子里,布丁便摇着尾巴跑了过来,并直接站到车上,一副想出去溜达的样子。
“主人,今天你还没溜我呢。”
布丁作为一只狼青犬,其智商并不低,在加上这几天服用壮骨粉后,体质也快速提升,想骗住它已经相当难了。
看到这一幕,陆绎也很是无奈,摇了摇头道:“带你出去可以,不过到时候千万别乱跑。”
……
虽说布丁是第一次乘坐电瓶车,但一路上都格外老实,看来是记住了陆绎的嘱咐。
这一次陆绎要去的地方是一家小型养猪场,恰好里面有批小公猪需要进行阉割,全部完成后足以获得不少的经验。
原本这个消息他并不知道,还是昨天去查看大黑的情况,意外听到郭大爷提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