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生无可恋的沈默听完豁然抬头。
你要唠这个,我可真不困了。
在矜持了一小会之后,沈默平静道:“写书,是需要灵感的。”
部落女王平静道:“三天如何?”
沈默瞪大眼睛,“三天,你当我是打字机器吗?”
“那就两天吧。”女王大人直接改口。
“别!还是三天吧。”
沈默摆摆手,有些心累。
他忽然想到了某句名言,假如你想在屋子里开一间窗,他们多半是不肯的。
但你若是想把房子拆了,他们就愿意开窗了……
三天时间,他还要重新赶制药液,加上写书的时间,他又得投身九九六的福报当中去了。
苦逼啊!
他甚至预感到,自己以后身上要是被打上了女王大人的标签,会成为整个大荒最鲜艳的一撮羊毛。
一声长叹,满是心酸。
身后,袁霄看着一地的药液,对沈默投去同情的目光。
这么多药液,就算按照五百红石一瓶算,那也是五百万红石。
部落不是拿不出区区五百万红石,只是无法调拨五百万去买各种药液。
“你这是什么眼神?”
沈默回头挑了挑眉,然后义正言辞道:“少卿大人不必怜悯我,能为女王大人分忧,能为部落出一份力,是我兰万城的荣耀!”
这一趟,血亏!
但是亏,也得站着亏,要亏的有价值。
虽然搭了价值五百万红石的药,但抱大腿这一块,他也算是玩儿明白了。
整个洛水部,最大的大腿是谁?当然是洛水女王。
虽然部落内忧外患,但人家是武神强者,可以媲美殷月兰的超级猛人。
以后就算不做部落之主了,那在大荒也能横着走。
打上女王大人的标签,虽然招人记恨,但也是有好处的。
这么一想,他也就看开了。
谁知他话音落下,袁霄看向他的目光更怜悯了。
这孩子,不但亏了这么多红石,连脑子也坏掉了。
“女王大人,要是没什么事情,小人就先行告退了。”沈默疲惫的摆了摆手。
女王颔首,嗯了一声,目送他走向宫殿外。
“兰万城!”
当走出几步,女王又在后方喊道。
沈默双腿一颤,连忙做出一副已经被榨干的模样,颤巍巍的回过头。
“女王大人,还……还有事吗?”
“去了排位战,不要好高骛远,当以安全为主,你活着回来,便是对部落最大的忠诚。”
沈默听完,心里还是暖烘烘的。
对这位部落女王而言,恐怕早已放弃了上升排名这种不切实际的幻想。
这么多年来都是倒数第一,也早就习惯了。
到了如今,干脆摆烂,反正再烂还能比现在更烂吗?
除非出现第十个部落。
不然,洛水部就是稳稳的第九名。
沈默感动道:“多谢女王大人关怀,小人记下了。”
“另外,你认为,我比起你书中的女武神孰美?”
女王笑吟吟的问道。
沈默听完,背后是冷汗直冒。
这是个送命题啊!
就好比你的现任女友笑眯眯的问你,我和你前女友谁更好看?
这种睿智问题,是个男人听了都头大。
虽然他和女王大人清清白白,但总体而言,性质是差不多的。
沈默大脑飞速旋转,而后大声道:“书中的女武神是虚拟的,根本不存在这个人,我认为不能拿来和您比较!”
嗯,老子没有前女友,你气不气?懵不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