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中海的时候,许逸阳心中还满是不舍。
虽然只是匆匆看了几眼,但十八岁的顾思佳,还是让他这颗四十岁的内心一阵汹涌澎湃。
只是,再不舍得,他还是要回去面对自己的生活,面对一百多天后的高考。
回到营州的时候,已经是夜里十一点多。
因为不放心他,爸妈和妹妹还都没有睡觉。
眼瞅着许逸阳拖着大包小包行李箱进门,三口人才算是松了口气。
许妈看着他,一脸惊讶的问:“怎么买了这么多东西?”
许逸阳笑着说:“买了一台电脑、一台投影仪,给你和爸还有妹妹买了点东西。”
说着,许逸阳把电脑包和投影仪放下,又道:“怕你们嫌我乱花钱,我就没给你们买太多东西,妈和爸一人一件应季的外套,你们试试看。”
许逸阳记得,这个年代的营州,中年男女最时髦、最奢侈的衣服,分别就是真皮夹克和呢子大衣。
几乎每一个中年男人都渴望拥有一件真皮的皮夹克,有派头,又实用,能穿春秋冬三个季节,但因为价格比较贵,真正能买得起的人并不多;
妈妈们则最推崇衣服的料子和做工,最受欢迎的就是呢子。
谁要是能穿一件呢子大衣,每一个认识的中年阿姨,保准都会上来摸一摸料子的好赖,要是料子好、做工也很精细,那真是能羡慕死个人。
当许逸阳把皮夹克和呢子大衣分别递给爸妈的时候,两人都惊的说不出话。
许妈仔细摸了摸大衣的料子,脱口道:“阳阳,这呢子料这么好,得不少钱吧!”
说完,又摸了摸许爸手里的夹克,立刻说道:“真皮的?”
许逸阳笑道:“还是我妈识货!一上手就知道好不好。”
许妈随口说道:“妈在服装厂干过啊,什么料子都见过摸过。”
“也是……”许逸阳有些心酸,赶忙道:“妈,你和爸先穿上试试。”
他给妈妈买的这件呢子大衣,是百搭且不容易过时的深驼色,这个颜色很能衬肤色、衬气质,妈妈穿上果然显得年轻不少。
给爸爸买的皮夹克,款式比较新潮,藏蓝色不仅显瘦,而且整个人也显得更有精神和派头。
试穿新衣服的许爸许妈,都忍不住面露欣喜,不过当两人翻看到价签的时候,两人都是肉疼不已。
许妈说:“阳阳,你咋给妈买这么贵的衣服,妈都不舍得穿出去……”
许逸阳笑道:“妈,我现在能赚钱了,所以你也得早点适应一下,要是连件衣服都舍不得穿,我还赚这么多钱干嘛呢?”
许妈让他说的都有些不好意思,不过穿着这件衣服,却是怎么看怎么喜欢。
许爸爱不释手的摸着身上的皮夹克,脸上喜不自胜,乐呵呵的说:“托我儿子的福,咱老许也能混上一件皮夹克了。”
这时候,许逸姗眼巴巴的看着许逸阳,小心翼翼的问:“哥,你给我买耐克鞋了吗……”
许逸阳一拍脑门:“哎呀,我忘了……”
许逸姗神情有些失望,但还是很快恢复正常,急忙说:“没事,那你下次再去的话,记得帮我看看就好。”
“骗你的。”许逸阳微微一笑,从大箱子里取出两个鞋盒,道:“都是给你买的,试试合不合脚。”
许逸姗愣愣的看着地上耐克、阿迪两个鞋盒,不敢置信的看着许逸阳,问:“哥,你给我买这么多鞋干嘛呀……”
许逸阳说:“一双是气垫鞋,一双是慢跑鞋,可以两双倒换着穿。”
许逸姗点点头,欢喜的说:“谢谢哥哥……”
说完,小心的打开其中的耐克鞋盒,发现是一双漂亮的白色气垫鞋,正是自己最心仪的那一种,瞬间更是开心的合不拢嘴。
小丫头迫不及待的把鞋穿上,踩了踩、走了走又跳了跳,惊喜地说:“哥,这鞋好舒服啊,鞋底特别软,而且又很轻,可跟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