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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43【移风易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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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州和商州,由于闹得太过分,宋真宗曾经专门颁布圣旨,禁止这两州的邪神祭祀行为。

人牲还划分了等级——

第一等,是官员和儒生。他们最聪明,身具灵气,一个抵三个,鬼神最是喜欢。特别是在边辟蛮夷之地,有杀官、杀士子祭祀鬼神的案例。

第二等,是和尚与道士。他们属于修行者,身具功德,一个抵两个,鬼神也很喜欢。

第三等,就是普通人。

妇人和孩童,由于最易获得,属于最常见的人牲。

甚至有穷困愚昧百姓,贩卖自己的儿女为牲,比如眼前这个山民。

“你可知以人祭鬼神是犯法的?”石元公问道。

山民回答说:“俺也晓得犯法,但太守是当官的,他肯定不怕犯法。太守开冶铁场,不祭祀五通神,就会出怪事赚不到钱。俺也是为太守着想。”

石元公问道:“这四里八乡,还有哪个杀人祭过鬼神?”

山民回答说:“青龙岗那边的罗员外,三十几岁还只生女不生男,请人采生用婴儿祭鬼,当年家中就产下一个男丁。灵验得很!”

“混账东西!”屠申越听越怒。

山东虽然盗贼众多,而且还流行妖教,但受儒家影响极深。就连各种妖教,也不会杀人祭鬼神,这在山东人看来不可饶恕。

石元公说:“屠兄弟继续在此营建,俺带这厮回去见太守。来人,把这厮绑了,嘴巴堵上!”

石元公带人返回州衙,火速将此事上报。

朱铭得知消息,感到非常惊讶。

他当然知道宋代某些地方,有杀人祭鬼的风俗,却没料到金州居然还有保留。

因为在官府和儒释道三教的努力下,到了北宋后期,陕西、汉中、江淮已经禁绝此事。

金州紧挨着汉中,而且盛产药材,怎还会以人祭鬼?

朱铭立即把范准、郭文仲、王甲等本地胥吏叫来。

范准说道:“州县附近,已无此事。山民愚昧笃信鬼神,着实难禁。”

朱铭问道:“金州有哪些邪神淫祠?”

郭文仲说:“信徒最多者,自是五通神无疑,其实就是山魈鬼魅。次之便是蛇仙。其余邪神,难以计数,但传播不广,只在一乡一地祭祀。”

五通神这玩意儿,一直延续到清末民国。传闻供奉五通神,能够蛊惑妇人,能够带来偏财,反正都是些歪门邪道。

即便是思想管理稀松的元代,五通神都属于朝廷坚决打击的对象。

至于蛇仙,金州多山,百姓经常进山采药和打猎,拜了蛇仙就不会被毒蛇咬死。

其余邪神乱七八糟,有可能一个村就有一个神。

几十年前,刘彝在虔州(赣州)做太守,那里的邪神崇拜才恐怖,他任期内捣毁三千多家淫巫(巫师不建寺庙,把邪神供在家里)。

朱铭又问:“金州有哪个正神信徒最多?”

“药王。”王甲立即说。

郭文仲说:“传闻唐朝的孙真人,曾在金州南山采药。金州五县又盛产药材,药商们便聚资兴建了药王庙,此乃金州境内最大的道观。”

邪神信仰传播广泛,除了教化和风俗之外,还受社会大环境的影响。

老百姓缺少娱乐,而且生活穷困朝不保夕,总得信一点什么。一味的捣毁邪神淫祠,并不能禁绝此事,须得引导他们信正神,甚至信佛都比这玩意儿强。

朱铭把吴懋也叫来:“立即撰写几份公文。”

“第一份,勒令金州五县官吏,捣毁一切邪神淫祠。庙产充公,留于县衙库房。庙田分与当地百姓。庙祝及庙内修行者,抓捕押付州院大牢。”

庙产充公,是激发县衙官吏的积极性。

至于邪神庙里的家伙,朱铭要送他们去挖矿,只管饭不给工钱那种!

“第二份,就说药王孙真人,是金州百姓的保护神。生病了吃药,孙真人最喜欢,必然降下恩泽保佑全家。即便没钱吃药,也该向孙真人祈祷,而不是去供奉邪神。供奉邪神的百姓,孙真人就不喜欢他,子孙后代都会有灾祸。药王庙里的道士,让他们去各县山村传教!不愿入山传教者,收回度牒,勒令还俗。”

“第三份公文,勒令金州五县官吏,严查采生折割、杀人祭鬼神者。罪犯家属,不论男女老幼,不论是否知情,一律移送司理院审判!一旦查实,立即抄家。罪犯的田产尽归检举者,另赏钱十贯。罪犯的家宅、店铺发卖,与浮财一并充公,五成归县衙,五成上交州衙。”

采生折割、杀人祭鬼,这属于死刑案。县衙没有权力审理,须得移交州院和司理院,因此不必担心制造冤案(胥吏趁机敲诈扰民肯定有)。

整顿治安改善民生,移风易俗,这些都是必须做的。

朱铭已经决定在汉中和金州起兵,得好生发展自己的地盘。

教育也不能放松,朱铭说道:“再写……嗯,就不必写公文了。让胥吏暗中传播消息,就说今年由知州主持州试,知州最喜欢算学。金州算学校的《朱氏算经》,便是知州所作。今年的州试,恐要出算学题目。”

吴懋惊讶道:“州试怎能考算学?”

朱铭笑道:“我可以不考,但他们不能不信。”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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