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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买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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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是看出了丁翔的不解,老兰斯摊了下手:“在美帝,就是这样。民用版枪支对弹匣的供弹量有着严格的控制,而一个可以供弹三十发的弹匣,就几乎能顶上的一支枪的价格了。”

“噢!”

丁翔恍然大悟,既然老兰斯都这么说,那就没差了:“谢谢巴克大叔,那我就买原装版的吧,我们要去狩猎野猪,弹匣里面子弹多些,也更安全不是?对了,再给我多来两百发子弹,手枪的就不用了,您赠送的就够了。”

巴克豪斯翻了个白眼:“要不是兰斯,我才不会亏本送你呢!好的,那就这样,伯莱塔92F加五十发子弹450刀,HK33一支3800刀,加两百发子弹,算你100刀,一共是4350刀。至于持枪许可,把你绿卡编号留下,我帮你办就可以了。丁,你是转账还是现金?”

“哪有人会带那么多现金?”

丁翔嘟囔了一句,刚想掏出手机转账,却不防老兰斯又插了一句:“巴克,丁在你这里第一次买枪,你再送一个HK瞄准镜吧?”

巴克豪斯:“……”

回牧场的路上,丁翔想起巴克豪斯那涨红的老脸,忍不住想笑:“兰斯大叔,你真的救过他?”

“哈哈,是的。那是二十年前,当时克拉马斯山脉还有很多的狼群,有一年冬天下了大雪,山里找不到食物,狼群就闯到了镇上。巴克那晚失恋了,喝醉了酒在大街乱晃,结果遇到了狼群。恰好我开车路过,把他拉上了车,才逃过一劫!”

丁翔用力的点点头,笑着说:“那我今天还真是借了你的光,才省下不少的钱!”

“才不是的,巴克就是个奸商,他看你不熟悉枪支,肯定会乱开价。有我在场,他清楚黑不到你的钱,所以才那么老实。”

这就是老牛仔的价值所在,也是丁翔当初留用老兰斯的初衷。华人,尤其是初来乍到的华人,在美帝,还是很吃亏的。有了老兰斯在,就能避免很多损失。

不过……“兰斯大叔,刚才巴克豪斯说,HK33更适合的是自卫和打兔子,因为口径太小,威力不大,打野猪并不是很适合呢?”

“当然!丁,野猪是克拉马斯山中,最危险的野兽,没有之一。就连棕熊和美洲狮也比不上它。狩猎野猪可不是开玩笑的,今天你和拉姆真的很幸运,我检查过,拉姆那一枪正好打中了野猪的要害,否则三百多磅的大野猪可不是那么容易就倒下的。”

“那你还推荐我买小口径的步枪?”

丁翔更加不解了。

“丁,现在的你,勉强算是个合格的牛仔,但却不是一个合格的猎人,大口径步枪暂时还不适合你。之前,你和拉姆去树木里打火鸡,甚至是好运的猎到了一只猞猁,那都算不上是真正的打猎。知道吗?在俄勒冈,只有猎到大野猪、棕熊和山狮的猎手,才可以算是真正的猎人。甚至连打鹿,那都只能算是消谴。不过这些年,棕熊和山狮,包括猞猁,都成了保护动物,随非它们自己闯进牧场,否则都不能猎杀了。”

难得的,兰斯大叔一边开车,一边提点了许多。丁翔频频点头,这都是老牌猎手的经验之谈,在进山打野猪之前,是难得的学习机会:“今天拉姆打死了那头野猪可真的不小,他可以算是个合格的猎手了吧?”

“他?”

和华夏一样,父子之间,总是会存在着更多的竞争气氛。老兰斯不屑的撇了撇嘴:“他只是走了狗*屎运,如果换作我在场,大黄根本不会受伤的。”

“哈哈!”

丁翔被逗乐了,他相信如果拉姆听到了他老子的话,一定会极力反驳的。

“喂,老板,好消息!”

让人担心不已,卟卟直响的二手道奇公羊驶进了牧场,车还没停儿稳,拉姆就跑了过来。那形象,瞬间让丁翔联想到了国内民国时期,大风大雨满街跑的小报童。

“嘿,伙计,你今天的好消息可真不少,但上一个已经让大黄受了重伤,这个不会再有什么危险吧?”

丁翔笑着跟他打趣,拉姆一脸的委屈:“我哪知道会在树林的边缘就遇见该死的野猪,BOSS,我可是你的救命恩人呀!”

“哈哈,好吧,我承认这一点。伙计,说出你的好消息吧!”

“呃……BOSS,我差点被搞慒了,是大黄,它醒了,看起来状态不错,只不过还不能进食,我给它的牛奶,它一点都没有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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