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不知道再晚一会找到你是什么后果,救命的金蝶给了别人,就算你知道了消息又能怎么样,变成鬼吓死他们啊!”
程煜安抚着跳脚的公孙念:“好了念儿,小侯爷这么做倒也没错,如今还能探听到前方,提早做出应变,不至于进退两难。”正说着,屋内飘过忽闪着翅膀的金色蝴蝶,稳稳地落在公孙念的发髻上,公孙念甩甩被程煜拽红了手腕,瞥了一眼齐暄,招呼下金蝶,微闭双眼,不一会说道:“露离与良辰大约还需两日便能与我们会合,黎开说的不错,我们遇见的果真是董良骨笛,只不过…”
“不过什么?”
公孙念迟疑了片刻说道:“只不过,那只是半成品,威力不大,露离信上说,这骨笛以十岁左右女童的小腿骨制成效果最佳,灵识不稳且绝对安静的坏境下一两个人足矣被迷惑,若要投到军用,只怕需要更多的骨笛,这也许解释了,为什么西南戍边的战士会无缘无故的死去,化成白骨,他们的尸身一定都少了小腿胫骨。”
齐暄双拳紧握,重锤在窗沿上,心中愤恨难平,到底什么样的心思,才能让人做出如此伤天害理之事,同朝手足亦能相残。
“露离还说,若是真的董良骨笛现世,我们在场无一人能制衡,还需求助‘高贤’ ̄”公孙念面色上起了一丝尴尬,这个人对她来说也不陌生。
“难道?”程煜心中也有人选,本来应当紧急时刻,却不知怎么收不住的笑意,尤其是在看到公孙念的脸色之后,扑哧一声,忍俊不禁。
黎开和齐暄不知这两个人葫芦里卖的什么药,相互交换着颜色,有些摸不着头脑。
“哼!‘高贤’?!”公孙念一掌又拍在桌上,震得猜猜都从肩膀上掉了下来:“巧取豪夺,我看泼皮无赖才更合适!露离这个老不死的,肯定是在公报私仇,记恨我刮了他的胡子。”
本来紧张地氛围,被这一小插曲缓和了下来,他们二人所说的这个人,也算是本事出众,但却有些“恶名昭彰”,但凡他看上的姑娘,没有能逃得过其魔掌的,外号辣手摧花,平时以猎奇为生,虽然比起程煜差了些,但是轻功也是数一数二,只要雇主想要,银子管够,没有他拿不到的东西,最出名的是他那一双巧手,溜门撬锁如进自己家一般,米上刻字、精细雕工,无一不能。
这人便是有“白日鬼”之称的空空妙手--江拾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