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木的长桌上铺着鎏金的桌旗,细致纷繁的刺绣,花枝蜿蜒,两边各一盏冒着热气的红茶,茶色也是刚好的,带着琥珀色的澄透的暗红,香气氤氲。
因为是半旧的中式的调子,很安宁,不知道哪里来的一点古筝的音乐,若有若无的;又是下午,又刚浸了热水浴,让人就有点倦意,感觉只要闭上眼睛,就能盹着了似的。
但沙明明还不想睡,花了钱来的,睡觉就是一种浪费。
“你怎么找着这么个地方的?”她穿着白色的浴袍伏在桌边,手指头捻着袖口上金线绣的一朵蔷薇花,一丝一线精细的绣工,柔软细密。
这是家新开的SPA会馆,外头连个招牌都没挂,进门有一幅字,没落款,只写着清怡雅叙四个大字。
顾程锦说,这四个字就是这间会馆的名字。这地方很不好找,是在一间百年前的老院子里改建的,堪称是闹中取静。
这真不是顾程锦一贯的风格,她花钱一向吝啬,从来不沾这种地方。
当然这地方也没什么不好,就是,太贵。不说别的了,就这一壶茶,三百多。像烧钱似的。
“我觉得你这两天有点反常。”沙明明说。“怎么了?中彩票了?”
桌子对面的顾程锦没有说话,闭着眼睛,好像是有点睡着了。
眼睛闭着,光滑而微卷的长发顺着肩膀和胸口四散着垂下来,浴袍的腰带松了,微微敞开,胸口雪白的肌肤散发着柔蜜似的微光。
沙明明忍不住戳了她一指头。“起来点。”
程锦没动。她又压低了点声音,“你就不能把你那领子拉起来点……你看看对面前台小哥那眼神。”
顾程锦蹙了蹙眉,睁开眼,看向对面,果然前台白净秀气穿着黑色对襟中式褂子的小哥正在若有若无的瞟向这边。
“在看你呢。”程锦又闭上眼,打了个呵欠,一手搭在额头上,挡着眼睛。
虽说是秋天了,下午的太阳还是很晒,这落地窗上已经拉着细细的遮阳帘,然而缝隙里偶尔透出的金色阳光晒在昏昏欲睡的她的脸上,还是觉得刺眼。
“诶,这地方还有这种姿色。”沙明明的注意力,从程锦的胸口,转移到了前台小哥的俊脸上。
被她直勾勾盯着打量了30秒钟,小哥实在撑不住了,败下阵来,掉转头装着去整理书架子了。
“你差不多就得了。”程锦都不用看,就可以想象小哥的尴尬。
沙明明转过脸来,小声说,“哎,你说,长成这样怎么呆这儿了呢……这不暴殄天物么。”
程锦有点恨铁不成钢,“人家都快小你一轮了好么?能收一收你的哈喇子么?”
“啥?”沙明明深受打击。
“你再这么直勾勾的看,就吓着他了。”程锦低声说,“被你看两眼,脸都红到耳朵根了。”
沙明明嘿嘿的笑了一声,“还挺腼腆的。真可爱。”
——猥琐。太猥琐了。
程锦真怕她们这种对话被旁人听见。
沙明明这号人,白长了一张甜蜜清纯小莲花似的脸,脑子里装的这都什么……她这个花痴的毛病这两年是越来越严重了,已经到了不分国籍年龄性别,不分好坏是非,只关心对方颜值的程度了。
以前程锦也问过,“你就不能关注点别的,比如,美好善良的内在什么的?”
结果沙明明白了她一眼。“美好善良哪一条跟你沾边了?你要没有这张脸,我闲的天天找上门给你做饭吃?还被你这么嫌弃?”
“……”顾程锦只好把后面的话默默的咽回肚子里。这世道,脸又不能当饭吃。
尤其是男的。
“你和那个宾利怎么样了?”程锦正在走神,冷不丁听见沙明明问了这么一句。
“宾利?”她没反应过来。
沙明明凑过来,“我前天晚上回来的时候,看见你了,一辆黑色宾利送你回来的,你们在车上,半天没下来,对吧。”
程锦很无语。
她前一阵子搬家,从梨亭路搬到恒悦城,沙明明自告奋勇的来帮她搬行李兼打扫卫生,结果扫完了,又顺走一套钥匙。“以后我加班,晚了的话就住你这儿了哈!省得你一个人害怕。”
程锦想说我从小到大一个人早惯了,有什么可害怕的。
但话到嘴边硬是给咽回去了。
因为沙明明吧,除了稍微聒噪了点儿,还有一手看家的好厨艺。跟她妈学的,什么蜜汁火腿,糖醋小排,椒盐虾之类的,所有程锦百吃不厌的菜,她都能随随便便的信手拈来。这一点,顾程锦真是甘拜下风,望尘莫及。
跟沙明明四年同窗,三年同事,开始的时候也就是经常聚聚,吃个饭,逛个街,后来身边的人离职的离职,恋爱的恋爱,也就她俩落了单,自然就混一起了。尤其最近这段时间,沙明明又又又一次失恋了,百无聊赖,顾程锦这里就成了她的消遣处。下班没事,拎着点吃的喝的就来了。
吃人嘴短,拿人手软,程锦也只好默认了。
但没想到走得近了,还会有这种麻烦事……怎么就那么不巧,偶尔李东宁送她回趟家,还能被沙明明给看见了。不过幸好,沙明明并不认识李东宁的车。
“你们在车上干什么了,那么久?”沙明明问,真是一点都不愧对她八卦之王的名头。
“你怎么知道车上的人是我?”程锦反问。
她记得很清楚,那天车窗从头到尾都没摇下来过。
“你这种混租的公寓,楼下停一辆宾利,车灯亮着,又不走,我当然觉得有点奇怪啊!”
“所以你就在阳台上偷窥了?”
“晾衣服顺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