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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第 11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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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小梅瞥了一眼那件灰不溜秋的衣裳, 点了点头:“树生, 你回县城的时候到供销社去看看, 扯几尺好一点的布回来, 要颜色好的。”

杨树生瞅着廖小梅, 憨憨的笑:“你同我一起去哩。”

“哪还有时间?现在农忙要出工, 还得带着小囡。”廖小梅伸手轻轻的摸了摸唐美红的脸蛋, 嘴角自然而然露出了笑容:“你扯了布回来,我给小囡做新衣裳。”

听着他们说得火热,开拖拉机的小伙子高连生转过头来, 冲着杨树生嘿嘿一笑:“树生大哥,你进城也给我捎一块布回来呗。”

农村里难得穿件新衣裳,新三年旧三年, 缝缝补补又三年, 就是打满补丁的衣裳, 依旧还是在身上穿着。小娃娃的衣裳更是节省, 哥哥穿了弟弟穿, 姐姐穿了妹妹穿, 有时一件衣裳能穿十来年。

乡下的合作社里没布卖,要想买布就等进城,乡下人闲麻烦,也没那个闲钱, 都是自己种了棉花自己纺纱织布, 走在乡间的小路上, 有时可以看到人家后屋的竹林里,挂着一块块染好的布。

自家做的粗布结实,只不过却很粗糙,没有县城里卖的那些布细腻,县城里卖的那些布料摸到手里真是舒服,又光滑又柔软,实在招人喜欢。

杨树生在县城的木材公司上班,每星期回来一次,每次他进城的时候总有人托他带东西。

“树生大哥,我想要买块花布送人,布票不够,能不能借点给我?”当说到花布两个字,高连生笑得羞涩,拖拉机朝旁边歪了歪,他赶紧板正了扶手,那个大脑袋才转了过来。

“提什么借不借的,今天你浪费了小半天陪我去旺兴村走了一遭,我可不能就欠你这人情。”杨树生乐呵呵的笑,高连生这小子,鬼精鬼灵的,分明就是在向他讨好处:“我这有三尺的布票,给你凑上,咋样?”

“那可真是太好了。”高连生拍了拍扶手:“该够给小燕做件新衣裳了。”

拖拉机就是比人走路快,还没到吃午饭的时候,他们就回到了湖泉村。这个点儿日头已经到了天空中央,四周没有一丝云彩,田间出工的人已经回到了自己的家,屋顶上升起一缕缕的炊烟,到了树梢的时候已经散开,朦朦胧胧的一片。

杨家的前坪放着一张竹靠椅,上头坐着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靠椅上还搁着一根拐杖。他眯着眼睛看了看朝这边走过来的两个人,扯着嗓子朝屋子里头喊了一句:“树生小梅回来了,赶紧还到锅子里加一把米。”

这人是杨树生的父亲杨国平,他是县城里木材公司的一名普通职工,三年前上班的时候,卡车卸货没有到位,他站在旁边拖着车子等拉货,没有料到还没到点,卡车就把后厢给抬高了,一根根圆滚滚的木头朝他砸了下来,他被砸断了腿。

本来还以为这腿能接上就成,没想到感染了,只能截肢,单位的书记亲自来慰问,杨国平感动得眼泪汪汪的。

“主席教导我们,为人民服务,你做的事情虽然平凡,可它却是有意义的!你要想想,人们家里的床、桌子,哪一样不要从我们木材公司出料?你就像当年的张思德,为了大家牺牲了自己!”

书记很会说话,而且说话的时候,一只手攥着杨国平的手不放,热乎乎的。

杨国平眼泪哗啦啦的流了下来,他忽然觉得自己做的这份事很伟大,自己为了人民断了腿很光荣。他努力的在病床上挺起胸膛:“书记,我啥时间可以回去上班?”

书记把手松开,意味深长的看了他一眼:“主席说过,我们都是社会主义这部机器上的螺丝钉,当一颗钉子坏了的时候,只能换一颗钉子。”

前边这半句话是主席说的,后边这半句,可不一定。

杨国平情绪顿时低落,耷拉着脑袋一声不吭。

“你可以让你儿子来抵职。”书记的话让杨国平又笑了起来,一颗心放回了肚子里头,每个月十六块钱没有断,他还能领工伤的钱和退休工资,算了算也值得了。

只是这个抵职的问题,让杨国平伤透了脑筋,自己有三个儿子,让谁来抵职才好呢?回家以后和婆娘王月芽商量了一下,两个人都觉得让老大杨树生去最好。

他是长子,名正言顺。

三兄弟就只有他没孩子,做父母的总觉得他日子过得不顺心,总想给他一点甜头,让他不至于对生活没了希望。

最重要的一点是,杨树生孝顺本分,让他干啥就干啥,这一辈子除了一件事情没听他们的话,其余都是说东不朝西。

可也是这件事情最让杨国平与王月芽觉得难受。

杨树生和廖小梅结婚十多年了还没孩子,劝他和廖小梅离婚再娶一个,他犟着就是不肯,还说弟弟生了儿子就够了,杨家这个姓氏已经有人传承。他这样护着媳妇,杨国平和廖小梅都拗不过,杨树生固执起来,九头牛都拉不回来。

“得了得了,万一到时候没孩子,就让他从水生土生那里过继一个,等着走的时候总得要有个送上山的。”

杨国平和王月芽决定不再强迫杨树生离婚,可是……杨国平擦了擦眼睛,看着慢慢走近的杨树生和廖小梅,怎么他们手里还抱着个小娃娃?

“爹!”

杨树生笑得嘴都合不拢,快走一步扶住颤巍巍想站起来的杨国平:“您坐着嘞!”

杨国平伸手指了指廖小梅怀里的那个襁褓:“这是谁家的娃儿?”

廖小梅抿了抿嘴,没有说话,杨树生乐呵呵回复他爹:“我们刚抱回来的,人家家里穷养不起,我们就抱回来了。”

“男娃女娃?快给我瞧瞧!”

杨国平欢喜得嘴唇都哆嗦了,没想到老大这个闷嘴葫芦,没声没响的做了这么一件大事!这样倒也好,总算是解决了一桩事情,不管是抱养还是亲生的,有个孩子才是一个完整的家庭。

“爹,你瞧瞧,她多好看!”廖小梅笑嘻嘻的把唐美红抱到杨国平面前:“是个小女娃,正月初六生的,现在两个多月啦。”

听说是个女娃娃,杨国平皱了皱眉,抱个女娃回来做啥子哩,又不能传宗接代。

可他一看到唐美红的小脸蛋,嫌弃的心思已经不翼而飞。

睡得沉沉的小囡有一张红扑扑的小脸蛋,两线弯弯的柳叶眉已经成型,眼睛虽然闭着,可睫毛弯弯又长又黑,从这就能看出她有一双大眼睛。小鼻子高挺又小巧,嘴巴一丁丁,还没山里的乌泡子大。

“这么好看的小囡哩!”杨国平笑逐颜开:“谁家这么舍得送人!”

“可不是吗?”见着公公似乎没有不满意的神色,廖小梅松了一口气:“爹,我们还寻思着要您给取个名字呢。”

“唔……等我想想再说。”杨国平伸手将唐美红抱了过来,左看右看,越看越爱:“这么俊俏的小囡,要是长大以后招个上门女婿,肯定家里的门槛都会被踏破。”

“爹,咋就想那么长远哩。”杨树生搓了搓手,心里头也快活得不行。

“有多远?这小娃娃风吹夜长的,一晃眼就是十七八岁,不就到招女婿的年纪了?爷爷得要给她攒点木料,以后好打一套新家具……”杨国平抱着唐美红轻轻晃了晃,实在欢喜。

家里另外两个儿子生的都是男娃娃,几个人到一起屋子里就会鸡飞狗跳,吵闹得脑袋痛,现在抱来个闺女,杨国平觉得挺不错的,女娃儿好带,又乖又安静。

“婆娘,快出来看哩,树生他们有娃儿了!”

杨国平喜滋滋的朝着灶屋那边喊了一声,哗啦啦,从里边跑出了好几个女人。

“啥?大哥,你们有娃儿了?”

跑在最前边的女人胖乎乎的,在这个大家都很瘦的年代里,她显得格外的与众不同。跑到杨国平面前,她低头看了看唐美红,扯着嗓子吆喝了一句:“哇,这个女娃儿还长得挺好看的嘛。”

她的声音很大,跟天边轰隆隆的雷声差不多,睡得正香的唐美红吓得两只手晃了晃,小小的身子抽搐了一下,紧接着哇哇大哭了起来。

“老二媳妇,瞧你给能的,也不晓得小声些!”杨国平抬头,白了儿媳妇一眼。

唐美红睁开了眼睛,茫然的看了看头顶上几张脸,伸手揉了揉眼睛,嘴角一撇,杨国平赶紧伸手轻轻拍了拍她,口里哼哼唧唧:“小囡不哭,不哭……”

这是到了新家?自己该给他们一个美美的见面礼,唐美红眼睛左右转了转,嘴唇一勾,嘴角漾起了一丝笑容。

“笑了,笑了,小囡笑了!”

几个脑袋凑在一处,发出了惊喜的声音:“她笑起来可真好看哇!”

唐美红之所以认识她,是因为她被小虎子拉着来过几次:“娘,你来看看嘛,小红是不是长得很好看?”

小萝卜头就知道好看不好看了?唐美红躺在那里,心中有几分得意,穿到一个高颜值宝宝身上,这算是不幸中的万幸,看起来美貌是通用的大杀器,不管对大人还是对孩子,只要一个人貌美如花,自然会能多受些照顾。

林淑英快步朝床边走了过来,看了看几个怒目而视的孩子,哈哈一笑:“哟,这是怎么啦,要打架么?”

她说话的声音真好听,就像有人拿了一根狗尾巴草在轻轻擦着手腕一样,挠得人心里头痒痒的。唐美红躺在那里目不转睛的看着林淑英,越看她越觉得美,小虎子长得像她,一双眼睛圆溜溜的,清澈明亮。

看到林淑英进来,唐建军的气焰瞬间就没了,已经扑到床上的身子顺着床板往下头溜。

小虎子他娘可厉害着哩,她敢和自家奶奶对着骂!虽然她不骂脏话,可每次吵架她都能让奶奶说不出话来!她不怕奶奶,一点也不怕!

唐建军偷偷的朝床尾挪了挪,眼睛骨碌碌的转。

“小虎子,你怎么爬人家床上去了?快下来!”着小虎子靠在床上,林淑英皱了皱眉毛声音里有几分不悦:“是不是你把小红给踩着了,她才哭的?”

“娘,我没有!”小虎子嚷嚷了起来:“我在保护小红!”

林淑英一低头,看到了眼睛圆溜溜的唐美红。

“哟,小红醒了?怎么不哭了?”她弯下腰把唐美红抱了起来,一股怪好闻的香味冲进了唐美红的鼻子。

她身子很柔软,唐美红挨着林淑英不住的蹭,一双小手在她面前晃啊晃的,嘴角上扬发出了叽叽咕咕的笑声。

“娘,小红笑了!多好看!”小虎子爬到了林淑英身边,一只手拽住她的胳膊,一边低头认真看着唐美红,圆圆的脸蛋上出现了两个酒窝。

“你们到底在这里做什么呢?”林淑英轻轻拍了拍唐美红的背:“看你们这么闹腾,把小红都吵哭了。”

唐建军冲过来告状:“林阿姨,小虎子把你们家的麦乳精给她喝!”

他恶狠狠的盯住了唐美丽,他没得喝,唐美丽也不能喝!

林淑英看了看小虎子手里拿着的那个碗,和蔼的笑了笑:“没事,不就是一点麦乳精嘛,小虎子爱给谁喝就给谁喝。”

瞬间,唐美红对林淑英无比崇拜,这轻描淡写的口气,完全是炫富达到了顶尖水平的高手!爱给谁喝就给谁喝,言下之意就是我们家很富,这一点麦乳精算不了什么!

到后来,唐美红知道了林淑英的出身,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她会这样淡定的炫富。

林淑英的父母都是高级知识分子,两人都在大学任教,五qi年fan右运动开展,林淑英的父母被无辜卷入,下放到旺兴村进行劳动gai造,林淑英的父亲在三年大ji荒里不幸过世,熬到六san年,她的母亲终于摘掉了you派的帽子,恢复工作,被允许带他们兄妹三人回城,然而这时候林淑英却回不去了。

她喜欢上了小虎子的父亲邱兴国。

这邱兴国按着现在的话来说是个官二代,虽然他爹邱福林的官职很小,只是生产队的队长,可这职务在那个时代显得格外重要,要不是邱福林的接济,林淑英一家日子会过得格外艰难。

邱福林自己没念过什么书,可是却对读书人极为敬重,他尊重林淑英父母,见了面总是客客气气的喊先生,林家要是不够粮食吃了,他就打发邱兴国与邱安国两兄弟夜里偷偷的送些粮食过去。

林淑英就是在接送粮食的时候与邱兴国对上眼的。

“兴国是个好孩子,你要和他结婚我也不反对,只不过你一个人留在旺兴村,我实在不放心。”临走之前,林淑英的母亲董熹瑜皱着眉头,忧心忡忡。

准女婿人不错,可一想到要与女儿分离,她就心如刀割,她怎么舍得把自己的孩子扔在这贫瘠的山村受苦!

可林淑英执意要留下来:“妈,以后我有时间就回家去看您。”

见到女儿说得坚定,董熹瑜只能叹着气回了城,但她从来未曾忘记过留在农村的女儿,时不时就会寄一些稀罕东西过来:时新的布料,小白鞋,麦乳精。

“兴国真是找了个好媳妇。”

“可不是哩,他岳丈娘、大舅子、大姨姐,三个人都惦记着给他媳妇寄东西!”

在那物资匮乏的年代,能填饱肚子已属不易,能时不时的吃到城里捎来的好东西,那可是旧社会地主老财才有的好日子——而且,一般的地主还没有这生活水平,必须是家有良田百亩以上的大地主才有这个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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