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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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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当真杀了达囊乞?”

杨预怔怔地看着刘稷,后者没有出声,随手抓起一个皮囊扔过去,被他一把抓住,袋子里发出了“叮叮咚咚”的声音。

拉开口子,杨预朝里面看了一眼,将袋子倒翻在桌子上,里面的东西咕噜滚了一地,其中有几块形状各异的金属块,他拿起一块动物毛皮,翻来覆去地看了又看,露出一个不敢置信的表情,

“虎皮纹章,铁文字告身,一个组本,一个俄本,三个庸奴,不会错了,不会错了。”

刘稷没有理会他的神神叨叨,手中端着一个小盘子,专心致志地在油灯上烤着,盘子里盛满了水,很快就被烧得“咕咕”作响。

他将手里的一枚细针连同穿好的丝线,搅成一团扔进去,滚开的水里顿时冒出细小的泡泡,刘稷闭上眼睛,默默数着数,到了大约20分钟左右的时候,将那个盘子从火上拿开,然后拿出短刀,将刀身在火焰中反复烧烤,准备下一步。

杨预看着那张熟悉的面孔,却感到了一种陌生,似乎皮囊下的那具躯体,已经不再是原来的主人,这个想法把他自己吓了一跳。

可若不是这样,怎么解释眼前所看到的一切?

以一敌百的勇将并不是没有,史书上还有许多更加夸张的记载,可是只有身在军中的人才明白,那些大都是在特殊的环境下发生的,比如追击。

正面相抗,以一敌五,全灭对手,毫发无损......当然不会这么夸张,因为他已经看到,刘稷脱下罩衣,露出了胳膊上的伤口。

久在军中,一眼就能看出,这是吐蕃人的战刀造成的,一寸多长的伤口翻着浅谈的肉红,解下来的扎带变成了黑褐色,被他随手扔到了地上。

就在同伴的注视下,刘稷用客店提供的蘸巾,沾了刚刚烧开的水,将周围那些已经凝固成黑色的血块,一点点地清理掉,看着都让人觉得牙酸。

这还不算,紧接着,他拿起那把灼烧过的短刀,贴着边缘去削已经变白的死肉,时不时地还会挑开伤口,将掉进去的肉渣挑出来,杨预不自觉得咬紧了牙关,似乎那些刀子,割在自己的身上。

做完这些之后,刘稷轻轻地呼了口气,伤口没有发生感染,这是一个不错的消息,看着同伴紧张的样子,他咧嘴一笑,真正痛苦的时候还没到呢。

接下来的一幕,杨预觉得自己一辈子都不会忘,军中处理这样的伤口,一般是涂上金创药之后用布包上,过一、两个月就会长好了,没想到,会有人在上头绣花。

在动手之前,刘稷将那块蘸巾折成一团咬在嘴里,然后拿起消过毒的铁针,刺进伤口的边缘,再从另一端穿出来,将两边的皮下脂肪紧紧地缝在一起,每缝上几针,就会稍稍停一下,为的是让身体适应这种疼痛,因为他的感官还停留在后世。

特战训练中,会有专门针对刑讯的一部分,从拷打、电击到水淹,为的就是适应那种痛感,虽然他的记忆里有,可是这具身体却不曾经历过,所以,对于疼痛的忍耐程度会不一样,如果不是嘴里咬着蘸巾,他可能已经忍不住会叫出来了。

好不容易将伤口缝合完毕,刘稷取出几乎被他咬烂的蘸巾,一边擦汗一边大口地呼着气,整个人就像从水里捞出来,浑身被汗水浸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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