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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风耸耸肩,不以为然:“再喜欢,不也就一百天。”
兰姐笑了,她的年纪其实不大,也才二十四五岁,只是她很早就走入社会,身上的风尘气很重,又是黄金台的头牌,地位很高,所有人都得喊一声‘姐’。
兰姐收敛笑容,抿唇道:“这么好的地段,你真舍得卖?我说笙笙,你也该为自己考虑,总不能什么都丢进那个无底洞,要是将来再出事,你怎么办?”
南风一下子就沉默了。
兰姐和她是多年的闺蜜,知道她藏在心底的深痛,叹了口气,握住她的手说:“你跟我不一样,笙笙,你要给自己留后路,总不能再出来接活吧?”
“不可能!”
两人之间一阵沉默,南风垂下头,苦苦一笑:“兰姐,你说的我怎么会不知道?可是,如果不是为了那个无底洞,我为什么要去陪陆城遇?”
她向来看得很开,人生准则也很简单——非常时期,有些非常事情该做就得做,这个年头烈女不值钱。起码没有人命值钱。
兰姐不知道该怎么劝她,南风也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将房产证交给她,抿唇笑笑:“兰姐,房子交给你了,价格你看着办,总之越快脱手越好。公司还有点事,我先回去了,改天请你吃饭。”
南风走到门口,兰姐才在背后慢悠悠地说:“其实我一直挺想问你一句话。”
“你说你‘陪’是为了钱,所以,那个时候是不是谁给你钱你都愿意?不是陆城遇也可以?”
南风脚步滞了滞,心中不知怎的涌起一股狼狈,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匆忙别开头,一言不发地走了。
指间的烟已经燃完,兰姐将烟蒂丢进烟灰缸,想起三个月前那个脆弱却倔强的南风,发自内心喟叹一声:“不是的吧,不是他,你怎么会愿意?”